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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自称“赛”。黎族内部由于分布地区,服饰等的小差异而形成不同的方言,因而称谓也有所不同,如有“侾”、“杞”、“美孚”、“润”,汉语称为“本地黎”等五种称呼。但黎族之间或与其他民族交往时,都自称为“赛”。

我国古代南方的“越”是黎族的先民。“黎”这一族称最早出现于唐代后期的汉文文献上,普遍以“黎”作为黎族的专用族名,在宋代固定下来,沿用至今。黎族是海南岛上的最早属民,黎族在海南岛的历史,历史说法不一。海南与大陆分离的年代,关系到海南岛文化的发端。

黎族在海南历来都以土著居民自居,称岛上的包括汉族在内的其他民族为“美”。但黎族是否为海南岛上的土著民族,目前意见尚未统一。我国史学界根据文献记载,考古挖掘以及语言学、历史学和民族学、人类学等多学科的材料,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比较一致地认为黎族与我国南方操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各民族有密切的关系,是从古代的“百越”族发展而来的。据史学界推断,黎族的远祖是从两广大陆沿海地区陆续迁入海南岛的。还有人认为黎族来源于南洋群岛的一些古代民族。

唐虞时代,海南岛为南交之地。夏商周三代,海南岛为扬越之南裔。泰始皇南征百越后,在南方设置了三个郡,象郡为其中之一,海南岛为象郡之边塞。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在琼崖(海南岛的古称)设置珠崖、儋耳两郡。从此,实现了中央政权对海南岛黎族的直接统治。后来由于官吏贪赃受贿,引起反抗斗争,导致琼崖的设治时置时废,有名无实。晋代琼崖郡并入合诵郡,宋元嘉八年(431年)复立琼崖郡,梁朝基本上放弃对琼崖黎族地区的统治。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崖州为琼崖郡。唐太宗贞观五年(631年)又置琼州,是时海南岛有四州:崖州、儋州、琼州、振州。宋元时期,琼崖行政区实行改革,除了琼州外,其余均改为“军”,如吉阳军(原崖州),南宁军(原儋州),万安军(原万州)。元顺帝至正年(1367年) ,琼州改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属于广西行中书省管辖。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琼崖改为琼州府,把部分黎族编入图都、乡等基层组织,隶属于州县。清袭明制,在琼崖设置“抚黎局”专管黎族人事,又在五指山腹地各区设总管、哨官进行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海南岛黎族地区的政治体制仍袭清制,置琼崖道。民国十年(1921年)废道制。民国21年(1932年)曾拟划为特别行政区,但未能实行,当时称之为琼崖,属广东省。同年8月改“抚黎司”为“抚黎专员公署”。民国24年(1935年),国民党“广东省政府”把黎族居住的五指山区划为白沙、保亭和乐东三县,推行乡保甲里制度。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废除民族压迫制度,黎族人民和各族人民一样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政府在黎族地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海南建省,建成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