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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源于古代“百越”族系,由秦汉时期的"百越"的一支“骆越”发展而来,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属于“骆越”的部落泛“僚”,唐宋时期“僚”开始分化,侗族从中分离出来。关于侗族是否现分布地区的原住居民,学术界有多种说法,有的认为侗族是土著居民,有的认为侗族由外地如两广、江西、浙江、福建等地迁徙而来,有的认为侗族以土著居民为基本成分,融合了别处迁徙来的民族,目前尚未有定论。
侗族大概在唐宋时期成为单一民族,其居住地在唐代称"溪洞",唐王朝在此地设置了州郡,任命当地大姓首领为官,没有派兵驻守,此后,在宋、元、明及清朝初期,统治者基本沿袭了唐朝以来的土官"羁縻"制,明朝出现了"土流并存"的统治局面,到了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侗族居住地才基本纳入了流官的统治范围,土司制逐渐废除。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政府在侗族地区推行了保甲制。其社会发展据史学家研究,有的认为在唐代以前仍处于原始社会,在唐代直接向封建社会过渡;有的认为其在唐代前已经过了奴隶制社会,然后进入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侗族地区和我国其他地区一样也沦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解放后,和各民族一道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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