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
蒙古之崛起
长子军远征
再度大西征
四大汗国
大元蒙古史
北元史略
清代蒙古史
近现代事略
历史人物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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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忽必烈与大元帝国的形成

第二节 大元中后期历史简要

第三节 元朝的统治制度

第四节 元朝的社会经济

第五节 大元帝国的对外扩张与对外关系

第六节 元朝对边疆各民族地区的统治

第七节 元朝的社会危机

第八节 元代蒙古科技文化、宗教与习俗

第五章 大元帝国蒙古史

第六节 元朝对边疆各民族地区的统治

    064 元朝对东北与大西北边疆各族的统治 

    065 元朝对吐蕃(藏族)地区的统治

    066 元朝对云南地区各民族的统治

 

 

065 元朝对吐蕃(藏族)地区的统治

 
  吐蕃地区,从广义上说就是藏族地区。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并统辖吐蕃地区的中央机构名宣政院。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设三道宣慰司: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朵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朵甘思宣慰司)、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乌思藏宣慰司)。乌思(清代以后译作卫)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即阿里;速古鲁孙意为三部(即古格、卜郎、芒域)。纳里速古鲁孙大体相当于今阿里地区。
  公元842年,吐蕃赞普朗达玛被刺后,吐蕃统治集团围绕继承人问题分为两派,一派拥立达磨养子允丹(即汉文史籍所云乞离胡)据有伍如(今拉萨地区)之地;另一派拥戴达磨遗腹子斡悉弄,据有约如(今山南地区)之地。两派贵族集团长达数十年的内战,使吐蕃王国政权完全崩溃,吐蕃地区分裂成许多小"国"和族、部,由地方首领或部落头人统治着。各地首领为了稳固其统治地位,需要利用宗教的力量,于是,在朗达玛灭佛后的100多年中,佛教又在吐蕃地区逐渐兴盛起来了,史称"后弘期"(韩儒林主编《元朝史》)。这一时期,寺庙林立,僧侣们在各地世俗首领的支持下,广收徒众,广占土地和属民,增殖财产,扩大地盘。这些住持们手中握有经济、军事实力,登上政治权力角逐的舞台,左右地方的事务,使邻近地方世俗首领,反而需要仰赖这些寺院僧侣集团的庇护。各地僧、俗势力进一步结合,将吐蕃地区变成为一个个以大寺院为中心的宗教小王国。
11至12世纪,在寺院势力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吐蕃地区出现了许多教派集团。主要有:
  噶当派——乌思人种思端(1005-1064年),迎请在纳里的印度高僧阿底峡(982-1054年)来乌思各寺讲学,礼之为师。种思端应达木(今拉萨北当雄县一带)地方首领的邀请,率领门徒到热振地方建热振寺,是为此派之发祥地(王辅仁等《西藏佛教史略》)。
  萨迦派——1072年,后藏款氏贵族建立萨迦寺(在今西藏萨迦县),逐渐形成以此寺为中心的教派,其势力范围包括今萨迦、昂仁、定日(协格尔)等县地,东面还扩展至江孜。历代萨迦寺住持职位,几乎都由款氏兄弟伯(叔)侄相传承。
  噶举派——分为两大宗派集团,一称香巴噶举,为刻珠琼波所创,以其盛行于后藏香地(今南木林县香曲流域);又称达波噶举,始祖为玛尔巴译师(1012-1097年)。其徒铭移辣罗悉巴(1040-1123年,又译米拉日巴)以苦行和法术闻名于世。达波(今西藏朗到一带)人锁南辇真(1079-1153年)从之,后回达波建岗波寺(在今郎县西北),其门徒甚众,形成一大教派。锁南辇真的几个高足分立宗门,形成伯木古鲁、搽里八、葛哩麻等支派。
  宁玛派——宁玛意为古、旧。据称此派传承吐蕃王国时期的佛典,故名。
  除以上各教派外,吐蕃地区还有许多较小的僧俗地方势力。往往一寺之主,一族之长,就可以在自己的统治区内行使主权。大小僧、俗首领之间在政治上、宗教上的斗争经常不断,这种局势到13世纪中叶,元朝统一吐蕃地区之后,才开始改变。
  史料记载,蒙古军最早进入藏族居住区是在1226-1227年的灭夏战争时期。成吉思汗在灵州击溃西夏主力后,分兵进围中兴府,自率一军南下,攻占了积石(今青海循化)、西宁、洮州(今甘肃临潭)和河州(今甘肃临夏)等地(《元史o太祖本纪》)。这些地区的吐蕃部落此时可能有一部分归附蒙古。
  蒙古大规模经略吐蕃之地始于阔端。1235年,窝阔台大汗封次子阔端于西夏之地,并命统军攻南宋四川。阔端率军先取金末降的秦州(今甘肃天水)、巩州(今甘肃陇西)等地。金巩昌便宜总帅汪世显、熙河节度使(治临洮)蕃部首领赵阿哥昌等降。以阿哥昌为叠州(今甘肃迭部)安抚使,招集吐蕃部落,立城堡,课耕桑(《元史o赵阿哥潘传》)。这是蒙古最早任命的吐蕃官员。1236年,蒙古军入宋境,宗王穆直(察合台子)与先锋按竺迩分兵取宕昌、阶、文等地,招降吐蕃酋长勘陀孟迦等十族,皆赐以金符(《元史o按竺迩传》)。
  据藏文史籍记载,阔端于1239年派他的将军多达那波(或译道尔达)带领一支蒙古军队进攻今天的西藏,从今天的青海省一直攻到藏北,烧毁了1056年兴建的热振寺和1012年兴建的杰拉康寺,僧众500人(其中一名叫赛敦的佛教法师)被杀。其后,多达那波悔悟,捐金重建佛寺,率军退回。阔端命多达那波去西藏,寻找一位能代表吐蕃的人物前来商讨其归顺问题。1244年,多达那波和杰曼领兵前去吐蕃,带着阔端给萨迦派首领萨迦班智达公哥监藏(或译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贝桑布。简称萨班,1182-1251年)的信和礼物,邀请萨班到凉州和阔端见面。多达那波这次赴吐蕃没有动用武力。
  萨班奉召,让其侄八思巴(1235或1239-1280年)和恰纳朵儿只(1239-1267年)随行前往,1246年到达凉州。这时,阔端正在和林参加贵由即位大典,次年回到驻地凉州,遂与萨班会见,议定归附条款,由萨班致书乌思、藏、纳里诸地僧、俗首领。这封公开信即著名的《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信中先宣扬了蒙古军的军威和对归降者的优待政策,接着传达阔端令旨,其要点为:
  1.各地世俗首领,官仍原职;
  2.任命萨迦首领为达鲁花赤,赐金、银符;各地官员处理政务应请示萨迦金符长官,不许自由行事;
  3.各地编出籍册,开列官员姓名、俗众人数和贡赋定额,一式三份,一分进呈,一份交萨迦,一份由本地官员保管。以后由朝廷遣官与萨迦官员共同征收国赋。关于贡品,萨班开出了一长串单子:"贡物以金、银、象牙、大粒珍珠、银珠、蕃红、木香、牛黄、虎(皮)、豹(皮)、山猫(皮)、水獭(皮)、蕃呢、上卫氆氇等物"(《萨斯迦世系》和《萨班全集》;王尧译载《元史与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3期,1979年)。

  萨班与二侄继续留居凉州。八思巴从其伯父学习佛法。恰纳则学习蒙古语,阔端命他着蒙古服装,后又赐他一女为妻。
在萨迦派的带动下,乌思、藏、纳里诸地归附了蒙古。历史表明,自13世纪40年代起,吐蕃地方即已处于蒙古汗国的统治之下。但由于吐蕃地区政治上的极端分散局面,各地仍散布着不少未服部落,这个统一过程一直延续到元世祖时代。1251年,宪宗蒙哥即位,命以赫里德"统吐蕃等处蒙古、汉军,皆仍前征进"(《元史·宪宗纪》)。赫里德的军队曾深入到拉萨以北的达木地区。
  1252年,忽必烈从六盘山地区率军南下,经临洮进入川西北地区。1253年,忽必烈南征大理,取道今四川西部的吐蕃之地,渡大渡河,直抵金沙江,收服了这一带的许多蕃部。大约在1253年初,忽必烈召请噶玛拔希前来与他相会。这可能是忽必烈注意到噶玛噶举派的实力不小,准备兼收并蓄,亦有可能是忽必烈想在这两个教派的教主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个而加以扶持、利用。噶玛拔希受请来到川西北与忽必烈相见之后,忽必烈曾提出要噶玛拔希留侍左右,可是噶玛拔希离开了忽必烈,从绒域(在四川西北)向北到今甘肃、宁夏、内蒙古一带传教,还在宁夏和内蒙古交界处修建了一座名为吹囊朱必拉康的寺庙。1256年,当噶玛拔希准备返回吐蕃时,蒙哥大汗听到他在今内蒙古一带传教,命令他到漠北见面,于是噶玛拔希又到了漠北(贡噶多吉《红史》,陈庆英、周润年汉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王辅仁等《蒙藏民族关系史略》)。蒙哥大汗授予他"国师"称号,还赏赐他一顶金边黑色僧帽,因此,噶玛拔希传下来的活佛转世系统被称为噶玛噶举黑帽系。噶玛噶举派的创始人都松钦巴被追认为黑帽系第一世活佛。噶玛拔希是为第二世活佛。此外,蒙哥还赐给噶玛拔希一颗象征权力的金印。由于蒙古皇室内部之争,殃及了这位吐蕃喇嘛,当忽必烈听说噶玛拔希拥护阿里布哥,因而将他逮捕,流放到海边,后被投入监狱。两个弟子被处死。至元初年,元世祖忽必烈释放了噶玛拔希,让他回簇尔卜寺继续掌教。
  1251年夏,忽必烈军驻扎六盘山时,派遣专人去凉州迎请萨班,萨班以年老多病辞谢。忽必烈又遣人让八思巴前来相见。八思巴随阔端之子蒙格都前往六盘山与忽必烈相见。年仅十七岁的八思巴以对佛法和吐蕃历史的丰富知识而博得忽必烈的喜爱。忽必烈赠给蒙格都100名蒙古骑兵,而将八思巴留下来。忽必烈与八思巴结为施主与福田,尊八思巴为上师。不久,因萨班病重,八思巴离开忽必烈返回凉州。萨班临终前,将衣钵及法螺等物授给八思巴,八思巴遂成为萨迦派的新教主。
  1253年,忽必烈兵分三路攻取云南大理。不久,他接受蒙哥汗召他回朝的命令而返回漠北;途中,与八思巴住在一个名叫忒剌的地方,这是八思巴与忽必烈的第二次会见。为了表示对吐蕃佛教的崇敬,忽必烈和妻子察必以及子女都以宗教的礼节礼拜八思巴,因而更抬高了八思巴的地位。1254年,忽必烈赐给八思巴"优礼僧人诏书"。诏书中除表明忽必烈和察必都已皈依佛法,并尊礼上师八思巴外,还特地对八思巴居住的后藏地区的寺院和僧人作了不受侵的保证(《萨迦世系史》)。1258年,佛、道两家在忽必烈藩邸举行了颇有历史意义的大辩论,佛家引经据典,驳倒了道家(释祥迈《至元辨伪录》)。由于八思巴的学识和才能,以及他在忽必烈身边多年的活动,为其在忽必烈即位以后取得更高的地位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吐蕃的其他教派势力,也相继向蒙古统治者表示忠诚,以取得蒙古朝廷的支持。
  至元六年,忽必烈封第七子奥鲁赤为西平王,赐"驼钮金镀银印"(《元史·世祖纪》)。以吐蕃地区为其封地。奥鲁赤死后,由其子镇西武靖王铁木尔布和、孙搠思班相继承袭。吐蕃地区在元朝一直作为奥鲁赤家族的封地。
  元代吐蕃地区政务,原先常由奥鲁赤及其继承者受命处理。但随着元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藩王的权力相对削弱,吐蕃地区的军民财赋由朝廷设置地方官府进行管理,统辖于中央的宣政院。镇西武靖王不能直接处理地方军政事务,而必须将意见陈告宣政院,由宣政院议拟处理办法,上奏皇帝,请旨决定。
  由于吐蕃地区的特殊情况,忽必烈采取扶植一种宗教势力来帮助进行统治的政策,即所谓"因其俗而柔其人"(《元史·释老传》)。于是,带头归附元朝而且长期生活在忽必烈宫廷、与他关系最为密切的萨迦派首领即成为忽必烈扶植的对象。忽必烈即位后就将八思巴封为国师,并命八思巴之弟萨迦寺恰纳统治全吐蕃之地(《红史》)。至元六年,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升号"大宝法王"。从这时起直到明朝,"大宝法王"就成为吐蕃佛教领袖人物的最高封号。八思巴领宣政院--管辖吐蕃地区的最高机构,《元史·释老传》说:"(世祖)乃郡县土番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据《萨斯迦世系》记载,薛禅皇帝(即元世祖)命将乌思藏十三万户僧、俗人众给予八思巴,作为第一次受戒时的供养;又把吐蕃三"地面"作为一省,连同其地僧、俗人众,作为第二次供养赐予他。这三地面大约就包括了元代的全吐蕃之地。可见,忽必烈不仅把帝师树为全国最高宗教领袖,而且授予全吐蕃地区之统领者的地位。因此,《元史·释老传》曰:"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自忽必烈以后,元朝历代皇帝都置帝师一职,给予极尊隆的地位和优厚的赏赐。每代皇帝即位时,都要特别颁发"珠字诏书"。《元史·释老传》并载:"每帝即位之始,降诏褒护,必敕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盖其重之如此"。褒护帝师的权益,遣使持至萨迦张挂,以宣谕其属。根据汉、蒙文史资料的记载,元朝一代的十三四任帝师,除两三人出身不明外,其余都出自八思巴的款氏家族(七人)或其门徒(四人)。可见,元代帝师一职完全由萨迦派所把持。款氏家族还有许多人被封为国师、国公、司徒、司空,甚至尚公主、封王。泰定三年,以帝师公哥罗古罗思藏班藏卜之兄琐南藏卜尚公主,封白兰王,赐金印,命领吐蕃三道宣慰司事(《元史·泰定帝纪》)。他们在朝廷的地位声势煊赫,从赏赐中获得大量经济利益;在地方上(乌思藏地区)也掌握有相当大的政教实权。帝师是皇帝任命的一个特殊官员。皇帝利用他来控御吐蕃地区,而最高统治权则掌握在皇帝手里,皇帝通过特设的中央机构--宣政院,实行对整个吐蕃地区的统一管辖。
  统治机构的建立--元朝在吐蕃全境推行统一的地方行政建制,即所谓"郡县土番之地"。吐蕃作为一个单独的大行政区,由宣政院统辖,军民钱谷统统归它掌管,故宣政院的职能相当于一个行省机构,所以不另置行省。
  吐蕃地区下属地方行政机构,最高一级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行政区划上称为"道"。元朝将吐蕃地区划分为三道(韩儒林主编《元朝史》),置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分管之;宣慰司之下,置元帅府、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邻近内地的藏、汉各族杂居地区,则置路、府、州、县。从宣慰使至万户各级官员,都由宣政院或帝师荐举,皇帝任命。其中有的是朝廷派遗,有的则任用当地僧、俗上层人物为之。万户、千户等地方官一般都由僧、俗首领充任,准予按本地习惯传袭,并得自署其下属官吏。
  元朝还在吐蕃地区派驻镇戍军,有蒙古、探马赤军和汉军、新附军,亦置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等管军机构。有的驻军元帅府等机构兼管吐蕃军民,集军政之权。
  关于元代吐蕃地区的行政建置,史料疏略,莫以能详。根据史学界前辈的研究成果(韩儒林《元朝中央政府是怎样管理西藏地方的》),作以下三方面简略说明——
  (一)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吐蕃宣慰司),因所辖主要为朵思麻地,故又称朵思麻宣慰司。设置年代约在至元之初。至元六年(1269年),割巩昌都总帅府所领河州来属,遂以河州为宣慰司治所。其下属地方行政机构主要有:
河州路--治河州(今甘肃临夏),辖境约为今甘肃临夏、和政、广河三县地。
  朵思麻路藏人称青海为朵,朵思麻意为下朵,指今青海东部。至元五年至八年,又先后割巩昌都总帅府所领安西州、洮州(今甘肃临潭)、岷州(今甘肃岷县)来属(《元史》卷6《地理志》);又作脱思麻,置有路总管府和军民万户府等机构。
  积石州——置元帅府。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地。
  贵德州——地名必赤里,置达鲁花赤、知州等官。州治今青海贵德。
  礼店文州元帅府——中统初,按竺迩子赵国宝所招文州吐蕃首领勘孟迦入朝,赐金符,授万户,立文州吐蕃万户府,赵国宝以元帅兼万户府达鲁花赤。元帅府所在地当为礼店(今甘肃礼县东北)。
  松藩叠宕威茂州宣抚司——阔端曾以吐蕃首领赵阿哥昌为叠州安抚使,后来,松(今四川松藩)、潘、宕(均在今甘南藏族自治州东南部)、威(今四川理县北)、茂(今四川茂县)等州各部相继来附,遂合置一安抚司辖治之。至大二年(1309年),安抚司改为宣抚司,迁治茂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
  (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吐蕃朵甘思之地,并辖有四川的黎州(今汉源)、雅州(今雅安)等州县。
  朵甘思——又作朵哥麻思,是藏人对吐蕃最东部的称谓,指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和西藏昌都地区。朵甘思的地理范围包括今青海东南部、甘孜和昌都地区。元朝在这个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有:朵甘思都元帅府、剌马儿刚招讨司、奔不招讨司、奔不儿亦思刚和亦思马儿甘万户府等。上述剌马儿刚等地(在今甘孜西南部、昌都东南部一带)。
  (三)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前藏)、藏(后藏)和纳里、速古鲁孙(阿里三围)三地区。乌思藏宣慰司大约设置于至元二十年前。由朝廷任命的管理乌思藏十三万户的行政长官--本禅(又译作本勤),多出于帝师的荐举。本禅的治所设在萨斯迦。第一任本禅释迦藏卜是"在八思巴剌麻时,由薛禅皇帝敕授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之印,使任本禅"(《红史》汉译本)。他在萨斯迦建造新邸并修筑了大寺的内外墙。"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应是元朝最初设置的该地区最高行政长官,其设置年代当在至元五年派官清查乌思藏户口和划分万户之前,或许就在这一年。到第五任本禅赏竹辇真时,忽必烈敕授为宣慰司长官(宣慰使),赐水晶印。这应是元朝设立乌思藏宣慰司之始。赏竹辇真的出任本禅,系由八思巴所推荐。自乌思藏宣慰司设立以后,历任萨斯迦本禅的正式官衔便是宣慰使了,而本禅则只是藏人的俗称。
  乌思藏十三万户的设置年代,藏文史籍系于至元五年(1339年)。这一年,八思巴正在萨斯迦,元朝派官到乌思藏清查户口、土地,按万户制度划分了地方行政区,任命了各万户长。《元史·百官志》和多种藏文史籍都记载了诸万户名称,两者多可相互印证(韩儒林《元朝中央政府是怎样管理西藏的》)。
  吐蕃史籍对"十三万户"名称的记载不尽一致,有些万户的设置、授职和辖境也不详,可能"十三"只是一个笼统的数字。元朝政府在乌思藏设置万户,大抵是就原来各地方势力统治的地域和人民进行划分,将当地僧俗首领封为万户长,使他们各以朝廷命官的身份治理本境。这对于限制各地方势力之间的互相争夺、混战,保持乌思藏地区的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起了特定作用。

  籍户口和置驿站——在1247年阔端通过萨班颁示于乌思藏的令旨中,就提出要各地首领编籍所属民户和规定赋额。忽必烈即位后,派遣由总制院使答失蛮率领的一批官员到乌思藏调查户口,择地建立驿站。不久,又派遣籍户官员阿衮和弥陵二人去乌思藏,正式进行清查户口和土地的工作(藏文史籍将此事系于至元五年)。这次清查户口,只限于所置各万户、千户管辖下的平民、寺院属民;不属万户、千户管辖的人民,以及纳里、速古鲁孙和南部各地,都不在清查统计之列。统计的基本单位为"帐"(即户),清查所得乌思藏各地平民户总数共为32301户。据《萨迦世系》说,当时以夫妇二人,子女二人,奴、婢各一人为一标准的小"帐",即每户平均六人,按此推算,人口数当在19万以上,这只是应负担政府赋役的平民户口数(《五世达赖喇嘛传》,《萨斯迦世系》;韩儒林主编《元朝史》)。至元二十四年,元朝又派官到乌思藏进行第二次户口清查,并划分了站赤。
  元朝在吐蕃地区设置驿站,是在至元五年第一次清查户口时。根据延佑元年(1314年)的一个文件,元朝在乌思藏、朵甘思、朵思麻三道设置了大站28处、小站7处,每站"驿程近者不下三、五百里"(《经世大典·站赤》,《永乐大典》卷19421)。藏文史籍记载,朵思麻地面设有9站,朵甘思地面设7站,乌思地区设4站,藏地区设7站,共27站(包括大、小站)。这大约是初期设置的站数。驿站是由朝廷直接掌管的单独系统,是一块特殊区域,不隶属于当地的万户。每站由朝廷设一站官管理。有关驿站事务,各宣慰司需禀报宣政院,院会同中书省议定处理办法。元朝十分重视保持吐蕃驿道的畅通,遇到站赤消乏,朝廷往往拨款赈济;必要时允许从宣政院所掌的吐蕃税收钱物内增加支给(《经世大典·站赤》)。
  由于管理吐蕃地区的最高机构宣政院设在大部,历任帝师也都在大都供职,所以有关吐蕃地区的重要军政事务,都必需从大都发布命令,或派官前往当地处理。吐蕃各地僧、俗上层人物往返于大都的亦很频繁。因此,驿站的设置,对传达和贯彻中央政令,维持元朝对吐蕃地区的稳定,巩固中央对吐蕃地区的统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附图:元朝皇帝赐给藏传佛教萨迦派首领的盔衣(民族文化宫收藏)

  乌思藏地方统治权的交替——元朝廷通过分封万户和封授各种僧、俗官职,确认了受封者对其所据的土地和属民的占有权。这些僧、俗首领们成为朝廷敕封的领主,从而取得了在自己瓴邑内的合法身份的统治权。乌思藏地区的封建领主制就这样形成。
  领主们有权任命其下属官吏,他们设置了主持行政、司法、税收和文书等事务的各种职官。各领主都拥有了自己的武装力量,他们按十进制组织军队,任命了将军(领邑最高统兵官)和百夫长、千夫长等各级军官。万户、千户是地方行政区划,按照元朝"军民通摄"的制度,万户长和千户长既是管兵官,又是管民官。一个领邑内又分为若干"部",各设部官管理。属民称为"部民"(指世俗平民)。他们要负担双重的赋税和徭役,既要负担国家的,又要负担领主的。赋税的征收是"什一税",征收的名目有粮食、羊毛和酥油等。除定额税收外,领主还可以因战争或浩大工程的开支而临时加征。劳役负担沉重,领主们为了兴建大寺庙和城堡,常常征调领邑内的大部分人,甚至全体属民。处在交通沿线上的村民,要负担站役,供应马、草、人夫等。
萨迦首领不仅拥有最大的领邑,还由于元朝统治者将乌思藏十三万户作为"供养"授与八思巴,他们又成为乌思藏的最高领主。八思巴受封后,在萨斯迦建立了一个"剌让"(意为帝师官邸)机构,仿蒙古的怯薛(禁卫军)组织,设置了司礼官、掌内室和服装之官、司宗教仪式官、司接待官、司引见官、司座官、掌运输官、掌马官、掌犏牛官、掌犬官等执事官员,负责办理各种教廷事务(《萨斯迦世系》;韩儒林主编《元朝史》)。
  乌思藏的军政事务由宣慰使(萨迦本禅任职)掌管。宣慰使作为朝廷任命的行政长官,直接管辖各万户,有权征调各万户的民夫,统率各万户的军队;对认为有罪的万户长,可以传讯、囚禁,以至将其撤职。而宣慰使的任职往往取决于帝师或萨迦住持的荐举,并由帝师传皇帝诏宣示于各万户,因而他们常不得不秉承帝师和住持的意志行事,维护萨迦派的利益(韩儒林主编《元朝史》)。各万户长的任免权往往也操在萨迦住持手中。可见,萨迦教派的权势实凌驾于世俗官府宣慰司之上(内蒙古社科院历史所《蒙古族通史》,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
  元朝统治者在利用萨迦派的同时,也扶植其他教派和地方势力,使各治其地。其中,乌思地面的必里公万户、搽里八万户和伯木古鲁万户是除萨迦派以外最强的三个地方势力。他们不甘心受制于萨迦派,而萨迦住持和本禅却又总是要极力迫使他们俯首听命,不允许这些势力有过大的发展。当矛盾激化时,就可能爆发为战争。至元二十七年爆发了大规模的"必里公之乱",其性质当是必里公派反对萨迦地方政教当局的斗争。
  萨迦派只是在元朝廷的支持下,才得以维持其对乌思藏地区的统治。随着元朝的衰落,他们的地位也就动摇了。到大元末,乘朝廷困于全国各地的农民起义而无暇西顾时,势力强盛的伯木古鲁万户终于推翻萨迦地方政权,夺取了乌思藏的统治权。
自元朝分封万户后,伯木古鲁万户的实权一直操纵在世袭担任伯木古鲁派住持的郎氏家族手里。元成宗时,住持乞剌思八辇真(1250-1310年)在帝师乞剌思八斡节儿的支持下,由朝廷敕授为万户长。至治二年(1322年)乞剌思八辇真的侄孙赏竹监藏(1302-1360年)就任万户长。就任后,他着手整顿行政,使伯木古鲁的势力更加强盛,公开反对萨迦本禅的命令,被本禅撤消了万户长之职,并将他投入监狱。几经越狱复入狱,都没有使他意志消沉。当他再次越狱逃跑后,本禅调集各万户军队讨伐伯木古鲁,结果大败而归。赏竹监藏乘胜追击,扩大占领地盘。此后,他又发兵迫使牙不藏、搽里八、必里公等万户投降,兼并乌思地区的大部分,并占领了萨迦的一块地方。
  在军事节节胜利的同时,赏竹监藏遣使到朝廷为自己申辩,并请求封职。元顺帝授予他达鲁花赤之职,封为大司徒。至正十一年(1351年),赏竹监藏建立了泽当寺,作为伯木古鲁住持驻锡之所。从此泽当寺取代丹萨替寺,成为伯木古鲁派的主寺。至正十四年,赏竹监藏乘萨迦派发生内部动乱,发兵占领了萨迦寺,查抄其所有文书印信,并派兵据守。接着,他又挫败了拉孜地方首领的抵抗及本禅的反攻,占领了大部分藏地。此时,元朝统治已摇摇欲坠,无力顾及西陲,只得承认既成事实,认可了大司徒赏竹监藏统治整个乌思藏地区的权力。就这样,乌思藏的统治权转移到伯木古鲁政权手里。赏竹监藏自称"第秋"(意为摄政),不用本禅称号,他任用亲信部属为将领,派军驻守各要地,加强对地方势力的监督;并颁布了一部法典,从政治上巩固了对全乌思藏地方的统治(内蒙古社科院历史所《蒙古族通史》,民族出版社,2001年发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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