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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忽必烈与大元帝国的形成

第二节 大元中后期历史简要

第三节 元朝的统治制度

第四节 元朝的社会经济

第五节 大元帝国的对外扩张与对外关系

第六节 元朝对边疆各民族地区的统治

第七节 元朝的社会危机

第八节 元代蒙古科技文化、宗教与习俗

第五章 大元帝国蒙古史

第四节 元朝的社会经济

050 元朝之土地占有形式略考       051 元朝的马政以及畜牧业概况

052 大元时期蒙古狩猎、渔业与农业    053 大元时期蒙古地区的手工业

054 大元时期蒙古地区的城市建筑     055 元代蒙古地区的商业与钞法

056 元朝的驿站、中西交通和对外贸易

 

 

052 大元时期蒙古民族的狩猎、渔业与农业

  一、狩猎业
  狩猎是蒙古游牧民经济生活的补充手段,有时则成为重要生活来源。森林居民主要从事狩猎。蒙古大汗、诸王、贵族都喜欢围猎,围猎时,所属牧民均须参加。秋冬有五六个月是蒙古牧民围猎的季节。当冰消春泛时,他们又用放鹰隼的办法捕捉水鸟和野兽,叫做"飞放"。捕猎期间,他们只吃猎获的野物,也是对畜牧业生产的补充。
  这种用鹰隼捕捉水鸟的方法,在元朝江南地区亦被猎户广为采用,如赵文《青山集·网户叹》所载:"江南西风粳稻熟,网夫出门网妇哭。天晴黄雀飞苦高,县吏椎门怒震屋。哨声飞空健鹘过,迟速小误成蹉跎,君庖不充将奈何?"诗中所说的就是"飞放"。鹰的种类甚多,据元人熊太古《冀越集》记载:"唯角雕黄者以鹰名。然角雕有二种:一种两脚有毛;一种两脚无毛,名鹭鹚角鹰。鹘有五种:海东青名白鹘。一种玉爪;一种黑爪。有鸦鹘,有金眼鸦鹘,有兔鹘。海东青与金眼鸦鹘皆能以小击大,食鹅鹚之属。雕鹰、角鹰食獐兔等兽。鸦鹘食鸿雁、鸦、鹊、鸥鹭之属。兔鹘食斑鸠、鸲鹆、鹑雀之属。各随其力以相吞啖。其雄者小,雌者大,雏者易视他禽,苍者量力求食。牧养鹰者喜雏与雄也。"大汗、诸王围猎,还有用放飞豹的办法捕捉野兽。王恽《秋涧集·飞豹行》记其事:"中统二年冬十有一月,大驾北狩(时在鱼儿泊),诏平章塔察公以虎符发兵于燕。既集,取道居庸,合围于汤山之东,遂飞豹取兽,获焉。"蒙古大汗的养鹰人叫昔宝赤,专为养鹰而设计筑造的房子叫"鹰房(或名鹰坊、呼鹰台)"。武宗时,有缮修鹰房的记载。《元史》卷22《武宗纪》载,筑呼鹰台时,"发军千五百人助其役"。周伯琦《周翰林近光集》记载:沙井(今四子王旗库伦图村)"作土屋养鹰,名鹰房"。饲豹用的是毡车,名曰"豢豹毡车"。《元史·泰定帝纪》载:"造豢豹毡车三十辆"。巴尔虎和吉儿吉思出产的鹰鹘很名贵,每每为蒙古贵族所驯养,用于打猎之助。当地人民亦以此作为对元朝皇帝的贡品。还有回回商人专程到这里索取鹰鹘贩往内地牟利。
  唐麓岭以北和贝加尔湖地区的"林木中百姓",主要以狩猎为生。这里盛产貂皮、兽皮和鹰鹘。驯鹿是其驮运工具。
  猎物中的天鹅是入贡之物,昔宝赤每岁以所养海东青捕获头鹅(首得之。又重过三十余斤,并用作御膳,故称头),赏黄金一锭。后来,政府为了节约驿传开支,"令减其数以省驿传"(《元史》卷32《文宗纪》一),把入贡驾鹅的数量减少了。后因天鹅被捕杀过多,物种恐将灭绝,故从成宗以来,朝廷历次降旨禁捕天鹅。如元贞二年(1296年)正月,下诏江南禁捕天鹅。至治二年三月,诏令"禁捕天鹅,违者籍其家"(《元史》卷28《英宗纪》二,第620页)。泰定二年三月又下诏禁捕天鹅。元统三年冬十月,罢却天鹅之献。元朝颁布此等类似动物保护法的禁令,无疑是对后世有着积极的意义,对生态平衡也起到积极作用


  二、蒙古人的渔业
  草原蒙古地方近水之处,捕鱼也是牧民生活上的一大补充。捕鱼儿海(贝尔池)、答儿海子(又称鱼儿泊,今达赉诺尔)和肇州(今黑龙江肇源西南)都产鱼,居民有的以耕钓为业,有的以鱼作为贡品。漠北克鲁伦河、土拉河及其他河流、湖泊也产鱼,牧民在至冬季节可凿冰捕鱼。至元二十六年(1287年),边民乏食,忽必烈"诏赐网罟,使取鱼自给"(《元史》卷15《世祖纪》十五,第328页)。武宗时,西北"叛王"部民来归者数10万,朝廷让其近水居住的人教其取鱼以食,"以网罟给林饥民"(《元史》卷22《武宗纪》一)。四年之间,共调去鱼网3000张。中原地方的渔具和捕鱼经验使蒙古人民常常能利用天然的鱼类资源,渡过灾荒岁月。

  三、蒙古地区的农业
  元朝建立以后,为了供应驻屯军队的需要,或因军事上控扼之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屯田。史载当时天下屯田有120余所。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世祖开始派军队81人往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后杭爱省额尔德尼召北)屯田(《元史》卷8《世祖纪》)。后又陆续在克鲁伦河、和林、杭爱山麓、五条河、呵札,以至益兰州、谦谦州(叶尼塞河上游以南)、吉尔吉思等地先后开辟屯田。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三次。一次是至元十四、十五年刘国杰等率侍卫军参加讨伐昔里吉,其后,将一部分汉军留戍称海、和林,开辟屯田。至元二十五、二十六年海都东袭,称海等处屯田遭到破坏,元朝军队将海都逐出岭北之后,屯田又逐渐恢复。一次是大德三年海山镇守称海,随从他戍守北边的诸卫军经营屯田以助军食。五年,成宗派往北边犒军使者还朝,"言和林屯田宜令军官广其垦辟,量给农具;仓官宜任选人,可革侵盗之弊。从之"(《元史》卷20《成宗纪》)。和林宣慰司副使郭明德也上书陈备边之策,以为北边屯兵需粮甚多,若依赖从中原调运,不仅费用大,且不足供应。他说:"今和林之北,地宜麦禾,昔时田器在在有之。夫京师六卫,每军抽步士二人屯田,以供兵士八人之食。和林寒苦,汉军不能冬,若于蒙古诸军拣其富庶强壮者戍边,贫弱者教之稼穑,俟其有成,如汉军法以相资养;置田官,起仓廪,严赏罚以课其殿最"(苏天爵《郭明德神道碑》,《滋溪文稿》卷11)。此建议似未实行。到大德十一年设立行省之后,武宗又命汉军万人屯田于和林。次年(至大元年)秋成,收获达9万余石。行省左丞相哈剌哈孙命人经理称海屯田岁得米20余万石,于是"益购工治器,择军中晓耕稼者杂教部落,又浚古渠,溉田数千顷,谷以恒贱,边政大治"(刘敏中《丞相顺德忠献王碑》)。这是岭北屯田最显著的一次发展。原来主要以汉军屯田,今则扩展到选人指导各部落民(迤北来的贫民,主要似是由海都境内东迁的部落),"俾自耕食"。无疑,一部分蒙古人学会了耕作,开始过半农半牧的生活。
  元廷不断派军队前往岭北地区屯田,使和林成为岭北一大屯田中心。汉族士兵是屯田的主要劳动力,如汉军将领王通、石高山、张均等都曾率所部军去和林经营过屯田。军储有了保障,"岁不乏用"。元朝在杭爱山至阿尔泰山一线驻军甚多,为了就近解决戍军的粮饷,自元贞元年(1292年)起,不断调拨汉军着重发展称海的屯田(称海即镇海,指镇海在阿鲁欢的屯田。称海在今蒙古国哈腊乌斯和哈腊湖南),使称海成为岭北行省又一屯田中心。五条河是元朝的另一屯田区,当时与称海齐名。成宗大德三年以五条河汉军悉并入称海。英宗时,"复置称海、五条河屯田"(《元史》卷27《英宗纪》一)。仁宗延佑七年,发军1000人于五条河立屯。英宗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说:"兵以牛马为重,民以稼穑为本"。以羊马牛驼给朔方民户,仍给旷地屯种。"立屯田万户府于称海、五条河,为户四千六百四十八,为田六千四百余顷"(《元史》卷100《兵志》三)。泰定帝时,元朝又在海剌图地方设置屯田总管府。此外,见于记载的还有脱里北、兀失蛮、札失蛮、杭爱山、呵札等地的屯田。谦谦州和吉尔吉思也有屯田,元朝甚至从淮河以南派汉族农民携农具前往屯种。
  屯田收入主要供驻军之用,遇到丰收之年,也可以储备一部分赈济蒙古族牧民。
  除上述军屯外,普通蒙古农牧民的农业生产也得到朝廷的扶植和支持。当地政府官员还以耕牛、农具、技术等加以支持,并在一些地区兴修水利。如至元九年(1272年),元政府曾令拔都军(一般由蒙古军组成)于克鲁伦河附近开渠耕田。1319年,元仁宗曾派蒙古军5000人和晋王部属贫民2000人屯田称海。哈剌哈孙整理称海屯田,曾选择军士中通晓农事者教蒙古各部落从事耕种。《元史》中还有图木合地方"地霜杀稼"和塔塔尔部"年谷不熟"的记载。说明这些蒙古族牧民也兼农。至于暂时以农耕弥补畜牧业不足的情况更为普遍,每逢灾荒年岁,经常有政府发放农具、种子和耕牛等让蒙古人民"屯种自赡"的说法。可见,由于元代中国各民族有机会直接接触并交流生产经验,又能从中原得到农具、种子,岭北地区适宜种植的地方农业也发展起来了。此外,在蒙古地区任职的一些官员也较重视农业生产,如益兰州等五部断事官刘好礼,见当地蒙古、唐兀等族居民不知道铸造农具及制陶瓷技术,他报请元世祖忽必烈派去汉族工匠,专门生产农器和传授铸造农器的技术(《元史》卷167《刘好礼传》)。据克兹拉索夫《图瓦之中世纪城市》及《苏联考古学》1959年第3期记载,元代益兰州(前苏联图瓦自治区之Deh-Tepek)有规模巨大之古灌溉遗迹,延伸达数十公里,足见垦地之多;古城中发现大量磨坊石,证明其居民主要从事农业。大德初年,朝廷给晋王所部(在克鲁伦河上游一带)屯田农器、牛具,并增其屯田户。
  漠南汉族聚居区的农业从13世纪初年开始即向北面蒙古族聚居的牧区扩展。这是蒙古族社会经济史上重要的现象。弘吉剌部聚居的达赉诺尔附近,13世纪初即形成"人烟聚落,以耕钓为业"(《长春真人西游记》)的地区。在元世祖初年的文书中,即有弘吉剌、伊奇烈思"种田户"的记载。至元十年(1270年),弘吉剌驻地设应昌府,每年可籴储粮食近万石。后来应昌路设有和籴所、粮仓,收购粮食北运;应昌路正式列入全国120余处屯田之一。砂井、静州以至延安府境内的汪古人多从事农业生产,当时人称为"种田白达达"。净州以北的砂井,当地的汪古人"旧业畜牧,少耕种",后来在地方官的提倡下,农业得到发展,"民生滋厚"(陈旅《赠沙井徐判官诗序》);"自力耕垦,畜牧所入,遂为富人"者有之(元好问《恒州刺史马君神道碑》);"业耕稼畜牧,赀累钜万"者有之(《金华黄先生文集·马氏世谱》);百姓耕垦,"恃畜牧务农为生"者亦有之(王恽《振武屯田》)。汪古部的领地之一--丰州,元朝于此设有"奉议大夫丰州知州兼诸军奥鲁劝农事"(《归绥县志·金石志·丰州平治甸城山谷道路碑》)。"劝农事"就是监督当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在汪古部领地的集宁路遗址和周围地区的考古发现中,有许多农业生产工具,如铁耧、铁铧、铁耙齿、铁锄、铁铲等,型制的进步、种类的繁多,都反映了当时该地农业生产水平是比较高的。在出土的实物中还有磨盘、石杵、臼、肆碡等粮食加工和灌溉工具。考古发掘中还发现规模小、构造简陋的民用粮窖。据《周翰林近光集》记载:"国语名其地曰遮里哈剌纳钵(犹汉语远望则黑也),两水之间,坯土隆阜,广袤百余里,居者三百余家,瓯脱相比,诸部与汉人杂处,颇类市井。……地气厚完可见也。俗亦饲牛力,穑粟麦,不外求而赡。凡饲五牛,名曰一具,耕地五六顷,收粟可二百斛。问其农事多少?则曰牛几具。"
  元朝的亦集乃路(今额济纳旗东黑城)的黑水河流域居住着土著唐兀人,他们也已从事农业生产。朝廷曾发给他们耕牛、农具和种籽,以救济当地的贫民,后来元朝廷又在那里屯田。朝廷还调动军队和唐兀人疏浚了河渠。新开的一条渠,名曰合即渠,可灌溉田"九十一顷五十亩"。朝廷并在兀剌海路曾颁发过一项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元史》卷93《食货志·税粮》)。
  在果树栽培方面,汪古部领土东胜州(今托克托县)盛产蒲萄,中统四年,朝廷曾颁发过一项征收农业税的规定:"敕驸马爱不花蒲萄户依民例输赋"(《元史》卷5《世祖纪》二)。东胜州是爱不花的营帐所在地。1278年爱不花在东胜州接待了两个中国基督教聂思脱里派修士--大都人列班扫马和东胜州人麻古思。至元二十九年,朝廷诏遣"宋新附民种蒲萄于野马川晃光儿不剌之地,既献其实,铁哥以北方多寒,奏发赐衣服,从之"(《元史》卷125《铁哥传》)。野马川,其地在甘肃祁连甘州府附近,与青海接界,又名八宝河;另有一地名野马泉站,其地为元永昌路境(今民勤和武威之间)。
  再看一下辽阳行省的农业发展情况。按照蒙古的分封制度,辽阳行省的不少地区作为份地分封给了诸王或功臣。其中最主要的有三家,即位于宁昌路的昌王(伊奇烈思部贵族孛图后裔)封地;位于泰宁路的辽王(斡赤斤后王)封地;世袭国王爵位的木华黎后裔的封地。"东道诸侯"中的兀鲁、忙兀二部封地,后来也在辽东。
  乃颜之乱平定后,原来隶属于斡赤斤后王而为元军"系虏"的蒙古、女真军队及其他人户,都被括入国家版籍,其中一部分还被徙置江南。元廷在今松花江、嫩江流域立肇州城,迁吉尔吉思、乌斯、撼合纳等部众东居,并组织当地的各族部民在该地区开垦,朝廷成立肇州蒙古屯田万户府,于成宗元贞元年七月,"以乃颜不鲁古赤及打鱼水达达、女直等户,于肇州旁近地开耕。为户:不鲁古赤二百二十户,水达达八十户,归附军三百户,续增渐丁五十二户"(《元史》卷100《兵志》三)。辽东半岛的金州(今辽东半岛南端的金县)、复州(今辽东半岛南端新金的西北)、盖州(今辽宁盖县)、哈思罕(今辽宁旅大北)等地,辽河流域直至鸭绿江西,尤其是大宁路诸县、懿州、咸平府(今辽宁开源北)、瑞州(今辽宁绥中西南)、茶剌罕(今黑龙江通河北)、剌怜(今黑龙江阿城南)等处,耕植垦种原来就有一定的基础,到了元朝,朝廷曾多次调遣吉尔吉思人、蒙古人和汉族军民前往这些地区开垦荒地,进行屯田。如至元二十八年十月,"以乃颜、合丹相继叛,诏给蒙古人内附者及开元、南京、水达达等三万人牛畜田器"(《元史》卷16《世祖纪》十三)。各族军民在艰苦的条件下辛勤劳作,取得了不少农业成果。
  总之,农业生产作为畜牧业的补充,在元代岭北行省、漠南地区和辽阳行省经济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内蒙古社科院历史所《蒙古族通史》,民族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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