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切实加强民族工作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同志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1998年4月13日
过去的五年,是我们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满载辉煌的五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五年来,民族工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在开拓中前进,在前进中开拓,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促进了改革开放,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为保持边疆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做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我国跨世纪的宏伟奋斗目标,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主要任务,朱镕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新一届政府工作做出部署并提出了要求。民族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在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进程中,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指导民族工作
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指导民族工作。
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有着丰富的内容,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关于民族工作方面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集中体现在他的著作中,也反映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邓小平理论是“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邓小平理论中关于民族工作的理论,内容丰富,其中有:关于实现真正民族平等的理论;关于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理论;关于维护国家统一的理论;关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关于各民族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相互合作的理论;关于照顾少数民族利益,着眼于民族地区发展的理论;关于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先富帮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等等。这些理论涉及我国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民族工作的科学指南。
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具有鲜明的特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辟透彻,朴实无华,充满活力,既继承前人,又发展创新。在总结历史、分析现实的基础上,小平同志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特点作了科学概括,揭示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出了科学的回答。邓小平民族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当代中国,要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必须认真地把握和实践邓小平民族理论,这是我们总结历史和现实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
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为我们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努力实践,充分发挥理论对民族工作的指导作用。要提高新形势下科学认识民族问题的能力,提高对民族工作进行理论思考的能力,提高对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总结的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民族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学习邓小平理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发展邓小平理论的一系列重要成果结合起来,以新的实践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
二、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坚持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
党的十五大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民族工作要始终牢牢把握团结和进步两大主题,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服务,在新的征程上写好新的篇章。
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去分析实情,指导实践。十五大重申的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完全符合民族地区的实际。民族地区与全国相比,底子更薄,起点更低。解放后,民族地区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历史、地理、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相对滞后,且发展不平衡,贫困面还比较大。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民族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族工作中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通过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深对“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认识和理解,真正把“三个有利于”作为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大胆实践,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鉴于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改革的措施要更加灵活,更加务实。比如在所有制结构上,考虑到民族地区国有经济成分较高、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较低的实际,要按照十五大提出的关于“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的原则精神,因地制宜调整民族地区的所有制结构,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地区实情的认识,找准和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并通过国家的有力扶持和发达地区的有效帮助,使民族地区经济进一步激发活力,保持活力,加快发展。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要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总方针和总目标,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全国各族人民在祖国的大家庭里团结、和谐生活,共同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进步的基本保证。我们要继续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十分重视正确处理民族关系中的人民内部矛盾。民族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上的各类矛盾也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反映到民族关系上。所以,我们必须提高正确处理民族关系中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坚持说服、教育和疏导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减少摩擦,促进团结。世界并不安宁,我们还必须警惕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坚定地相信和依靠最广大的各族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三大形式之一,既体现了国家统一领导,又保证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必须以发展的观点、改革的精神,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强化这项制度本身的功能,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配套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搞好自治机关的建设,注意大力培养和积极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完善。
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正确制定和全面贯彻民族政策。我国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是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再次说明党中央对贯彻民族政策的高度重视,意义重大。这是当前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研究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党的民族政策包括政策原则和政策措施,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众多领域,各个部分相互联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全面贯彻,才能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政策原则,如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等,这些不会过时,要长期坚持,经常强调,认真贯彻,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地加以解决。为了贯彻民族政策,中央和地方都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特别是一些经济政策措施,在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条件发生了变化,有的已不太适应。因此,必须根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对一些政策措施加以完善或者修订。解决的思路是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置:凡属仍然有效的,要认真贯彻好。部分失效的,进行修改补充。因条件变化而完全失效的,则可制定新的政策,以新代旧。事实证明,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比如,“民贸三项照顾政策”形成于50年代,完善于60年代,改革开放中遇到了新情况,但作为优惠政策一直坚持了下来,内容则在不断变化。现在的民贸优惠政策包括了贷款利率优惠、税收减免、专项贴息投资等内容。可见,只要坚持去做,就一定可以找到好的办法,使有关具体政策在新的条件下得到延续。
贯彻民族政策要坚持全局的观点。既要立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又要着眼全局,使民族政策的制定、贯彻与改革的目标和进程相衔接。通过改革,促进民族政策的落实。
贯彻和完善民族政策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分级操作、互为补充、相互协调、全面落实。根据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原则,属于中央有关部门业务范围的,由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加以实施。属于地方特别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职责范围的事情,则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政策。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地区贯彻民族政策和完善民族政策的成功经验。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把政策的原则性与贯彻方法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使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切实加强民族工作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充分表明了民族工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地位,表明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问题高瞻远瞩和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明确要求。
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民族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事关稳定和发展大局、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事关边防巩固和民族地区稳定、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高度去认识加强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使民族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通过中心工作带动和促进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最重要的是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贯彻实施好民族政策、法规。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民族工作的大好形势,实实在在地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解决好事关本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的重大问题,不断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
民族地区的情况各不相同,并且事物在不断发展变化。所以,在民族工作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的情况,充分考虑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使我们的工作更有活力、更见成效。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部门的机构建设。民族工作部门属于社会管理部门,是需要加强的部门。各地在机构改革中,应当根据中央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工作”的要求,根据当地民族工作的任务等具体情况,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确定民族工作机构的设置。要注意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热爱民族工作、勇于开拓创新的干部配备到民族工作部门。力所能及地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改进工作方法,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民族工作内容丰富,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关心、协力推进。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必要的制度,利用多种途径,形成党政高度重视、部门分工协调、社会积极参与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五、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
民族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历来是同民族工作的历史任务,同为实现这些任务而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在一起的。必须按照做好面向新世纪的民族工作的要求,搞好民族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力度很大,但保留了国家民委的建制,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我们一定要从民族工作部门所处的地位、所担负的职责出发,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总原则和要求,服从大局,搞好机构改革,切实把民族工作部门建设成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家行政机关。
切实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思想建设。坚定不移地用邓小于理论武装广大干部的头脑,提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五大确定的奋斗目标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上来,民族工作部门的同志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学习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国际知识,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高工作水平,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改革意识,更好地担当重任。
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必须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只有这样,民族工作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当然,一切创新都必须建立在实干的基础上。要坚持求真务实,反对作表面文章。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没有调查研究不行,调查研究不深入也不行。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摸实情,想实招,鼓实劲,求实效。
同志们,我们肩负着崇高的使命,担负着神圣的责任。一定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十五大精神的鼓舞下,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