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江苏省少数民族企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省58家民族企业实现产值4.9亿元,利税8 788万元。徐州江苏天穆集团、南京金线金箔总厂和民族塑胶厂、高邮菱塘回族乡扬州曙光电缆厂成为江苏少数民族的龙头企业,其产值、利税占全省少数民族企业的80%以上。
1998年,江苏天穆集团创产值3 800多万元,利税318万元。南京金线金箔总厂创产值1 925万元,利税670多万元。南京民族塑胶厂创产值600多万元,利润86万元。江苏民族国际旅行社经过6年的艰苦创业,固定资产达120多万元,实现年营业额300多万元。
菱塘回族乡是江苏惟一的民族乡。1998年,全乡实现社会总产值6.05亿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工业4.25亿元,农业1.2亿元,第三产业0.6亿元。财政收入553万多元,比上年增长3.5%。粮食总产量1.6万多吨,家禽饲养量130万只,水产品350万斤,蚕茧7 200万担。农民人均收入2 410元,比上年增长4.87%。
江苏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截止到1998年底,全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近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25%。自1996年《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目前,全省开办民族中学2所,民族小学15所,民族幼儿园4所,西藏民族中学2所。在河海大学、省畜牧兽医专科学校等十多所大中专院校还开办了新疆班、西藏班,为民族地区培养了人才。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干部8 100多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0.47%,高于少数民族占总人口比例一倍。各级人大中有少数民族代表405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4名;各级政协中有少数民族委员462名,其中全国政协委员8名。获专业技术职称的少数民族7 200多名,其中高级职称的513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普遍受到尊重。全省有清真厂、店152家(个体清真小吃店、熟食店未统计在内),基本满足了回族群众清真饮食的需要;建有清真寺42座,满足了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许多市、县新建或扩建了回民公墓,殡葬设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满足了全省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