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庆典前夕,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中国民族政策研究会、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平果铝业公司和广西民族研究所在这里联合举办"民族地区国有企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这不仅为我们从事民族研究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共同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而且在研究民族地区国有企业与当地之间的关系,探索民族地区国有企业与当地共同发展的路子等方面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代表国家民委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民族地区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值得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中的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各种关系更加复杂。民族地区国有企业与当地的关系,既体现为国家与民族地区政府、国家与当地各族群众的关系,也体现为企业与民族地区政府、企业与当地各族群众的关系。全面、正确处理好各种层次的关系,对于推动国有企业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巩固民族团结,进而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的奋斗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处理好民族地区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与当地的关系,广西平果铝业公司和平果县为我们探索出了一些很好的经验,树立了样板。同时,其他一些民族地区和境内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也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与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等等。虽然它们实现共同发展的途径不尽相同,各具特色,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认识到:企业离不开当地政府和各族群众的支持,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十分需要这些龙头企业的带动。合则利,分则损,因此,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民族地区国有企业和地方取得共同发展的前提基础。
一方面,民族地区非常需要国有大中型企业。民族地区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且,前些年差距还有拉大的趋势。究其原因,除了历史因素而外,主要是地理位置偏远,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匮乏,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社会发育程度较低,教育文化发展水平不高,人才资源短缺等。而这些方面正是大中型企业的优势所在。在目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短时期内难以引进大量的外资进入民族地区,因此,已经在民族地区建立、扎根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就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际上,建国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较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国家建立的一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带动,如包头钢铁基地对包头市乃至内蒙古发展的带动、攀枝花钢铁公司对四川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的带动、平果铝业公司对平果县及其周围地区发展的带动等等。
具体说来,民族地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主要有以几个方面:一是帮助开发资源,变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如平果铝业公司1994年以来,共向平果县上缴税金1.3亿元;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每年向巴音郭楞州交税3亿元左右。二是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平果铝业公司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平果县建材、电力、交通运输、商业、金融、城建等各个行业的发展,全县1997年的工业产值占所在百色地区工业总产值的37.3%;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在巴音郭楞州的相关产品定点厂家就达34家。三是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包括企业招收职工的直接就业和为企业服务的间接就业),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四是帮助改善基础设施。五是促进当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推动社会进步。
民族地区的各级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应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并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的优势,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国有企业也离不开当地政府和各族群众的支持。虽然国有企业具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但必须依托民族地区丰富的资源、廉价的劳动力以及有力的后勤保障,企业才有生存的基础和不断发展的动力;必须有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企业才能有效协调各种关系,保证生产和经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民族地区国有企业应该把自己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不是作为包袱;把它看成自身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对他们的恩赐;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提高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其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要注意协调国家与地方、企业与地方、企业与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实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做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要像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上强调的那样,"我们一定要使少数民族从开发当地资源中得到经济实惠。"第三,要走民族地区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子,高度重视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在矿产、森林等资源开采和环境污染方面,绝不能做有损民族地区长远发展利益的事。目前这方面的反面例子不少,有的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此外,民族地区的国有企业要做好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各民族职工之间以及企业职工和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关系,重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培养和使用,加强民族团结。
以上是我的一点粗浅看法,很不成熟,就算是抛砖引玉吧。"民族地区国有企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这个题目很大,内容非常丰富。好在参加研讨会的有许多长期从事民族问题研究和实际民族工作的专家、学者,希望大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给我们的工作实践提供有力的指导。
最后,预祝此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