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解放思想开创民委经济工作新局面
--国家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文精同志在全国民委经济处长会议上的讲话
1998年12月15日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召开全国民委经济处长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研究当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总结交流经验,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的职能要求,进一步探讨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定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力争把民委经济工作推向新的水平、新的阶段。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近些年民委经济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民委经济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民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开展经济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
(一)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改革开放20年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与全国发展的差距却进一步扩大。这是民委经济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为了帮助民族地区缩小差距,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些年来,民委配合各级计划部门,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步骤与目标、基本对策和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制定民族地区的大政方针、政策提供了有力依据。1994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听取国家民委工作汇报后决定:今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征求国家民委的意见,各部门要重视、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除了历史、地理、社会等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改革开放滞后。这里面又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民族地区本身的认识问题,思想解放不够,往往是启动慢、刹车快,错过了一些发展的机遇;另一方面,有关政策、措施缺乏区别对待,民族地区难以适应。对此,我们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探讨民族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路子。几年来,我们参与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点的制定工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与原国家体改委联合在民族地区建立了九个改革开放试验区;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与经济发达省市开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受国务院委托牵头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边贸政策,推动民族地区从内到外、由边及里的全方位开放;参与了财税改革,对民族地区的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建议。这些都是从宏观上为民族地区考虑,争取国家在计划安排上,在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上,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的照顾。
(二)分类指导,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民族地区地大物博,有着不同的产业、地理和人文特点,不可能用一个政策、一个办法来覆盖全国,必须根据不同的特点,找出特殊性,研究不同的对策,实行分类指导。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很好地贯彻到民族地区,才能把党的民族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这几年我们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牧区和边境地区连续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少数民族的扶贫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民族地区扶贫的特殊性问题,那就是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居住环境恶劣,人口素质低,与民族问题紧密相联等。为此,国务院曾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采取了特殊的政策措施,建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在制定和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又放宽了少数民族的扶持标准,使国家扶持的少数民族贫困县从141个增加到257个,扶贫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我们抓牧区工作,也是根据牧区大多是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和牧区的产业特点,重点抓了牧区的草畜双承包责任制、牧民的脱贫和定居及畜产品的流通问题,促进了牧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少数民族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方面的特需要求,我们始终重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并且根据变化的情况,牵头研究制定了新时期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保持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连续性,满足了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特殊需求。在分类指导方面,不少省区民委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效。如海南、贵州、福建等省民委针对当地有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住茅草房和破烂简陋房屋的实际情况,坚持抓了少数民族民房改造工作,使大批的少数民族群众告别了茅草房,改善了居住条件,被少数民族群众称为共产党的"德政工程"。云南民委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传统农业的粗放经营,引进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指导农民科学种田,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已在全省推广,并被国家科委列入"火炬计划"重点扶持。又如吉林民委开展的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竞赛活动,江苏民委针对外来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采取的一系列过硬扶持措施等,都是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点出发,抓住其特殊性,有针对性的采取扶持措施,从而抓到了点子上,抓出了成效。
(三)加强协调,努力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办实事。
民委不是经济主管部门,也不是专业部门,参与经济工作有一定限度和难度,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各级民委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搞好协调工作,通过介绍民族地区的有关情况和认真细致的工作,得到了兄弟部门的热情支持和大力协助,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了大量的实事。如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管好用好各项民族专项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八五"期间,"新增发展资金"共覆盖了19个省区,扶持949个项目,投入资金11.6亿元,促进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使民族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得以开发利用,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共扶持14个省区的140个国定少数民族贫困县,投入资金3.2亿元,安排种、养、加项目330个,帮助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安排就业10余万人,扶贫效益辐射面达30万户、160多万人。其它像民族机动金、少数民族乡镇企业贴息贷款、民贸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贴息贷款等项资金,也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此外,我们还热情帮助民族地区牵线搭桥,沟通信息,争取项目和资金,为他们排忧解难,受到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民委被誉为少数民族的"娘家"。
(四)适应形势,搞好民委自身建设。
民委经济工作是一项既专业又综合的工作,涉及到经济工作的各个部门,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必须有一支能适应新形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些年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民委自身建设。一是把提高干部自身素质摆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国家民委曾组织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和有关省区民委的同志陆续抽出时间参观了邯钢、诸城一些企业,学习企业改革的先进经验,对理解和参与改革工作大有裨益。国家民委还组织了几期民委系统司、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领导艺术,收到很好的效果。各级民委负责经济工作的不少同志在不停地自学,有的攻读财经方面的研究生,有的学英语,有的学习计算机等现代实用技术。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对于民族地区来的同志,我们都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办到的尽力去办,办不到的,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让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三是逐步改善办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和各省区计划、统计、经贸、财政等部门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为部分边境地区县级民委配备了工作用车;为各省区民委办公自动化建设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支持。
以上几方面的成绩和经验,只是概括性的总结,不一定全面。我们的工作还有缺点和不足,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如我们的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调整、工作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这里我想着重强调一点,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否则,我们热情再高,工作再努力,也只会是事倍功半,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在这里,我要向多年来支持和关心民委经济工作,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兄弟部门致以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共同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民委经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民委经济工作,就是通过参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帮助、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了解和掌握民族地区的情况非常重要。改革开放20年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今后加速发展创造了条件。1997年,民族八省区国内生产总值7
087亿元,20年年均递增9.8%,基本与全国持平。工农业稳步增长,1997年,农业总产值3 148亿元,20年平均发展速度在6%以上。工业总产值6 437亿元,年均递增11.9%。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明显改变。1985年~1997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
913亿元,仅1997年,民族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就达到2 175亿元,相当于1985年投资规模的8.5倍。一批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或建成投产,民族地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得到很大的改善。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以边境贸易为先导的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逐步形成了沿海、沿边、沿江、沿线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1997年,民族地区进出口商品总额79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17倍;实际利用外资从无到有,达到14亿美元。市场供应更加丰富,地方财政收支大幅度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97年,民族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
25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54亿元,比1978年增长7倍多;农民人均收入1 551.8元,比1978年增长12倍多;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 693元,比1978年增长16倍。总体看,民族地区目前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安定、各民族团结和睦,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有利条件和坚实基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民族地区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发展差距问题。多年来,民族地区的发展与沿海发达地区有差距,与全国的平均水平也存在明显差距,并且在近几年还呈现继续拉大的趋势。差距不断拉大,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并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听之任之不行,操之过急也不行。二是贫困问题。目前,少数民族地区仍有2
000多万人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占全国未解决温饱问题人口总数的一半左右,而且大多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率高,本世纪末要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任务异常艰巨。三是财政问题。民族地区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自我平衡能力差。最突出的是县级财政困难,发不出工资。仅新疆、内蒙古、广西就有175个县欠发工资,约占3个自治区县级总数的70%。有的因办公经费严重不足,被停电、停水,打不了电话、订不了报纸、出不了差、看不起病等;有的机关甚至采取"轮休"的办法,只发部分工资,让干部自谋出路。由于财政连"吃饭"都难以维持,建设投入只能是纸上谈兵。面对发达地区的蓬勃发展,民族地区一些干部群众不仅普遍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也存在一种失落感。这种心理失衡的潜在影响应引起进一步关注。四是牧区和边境问题。当前牧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草原生态日趋恶化,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畜产品流通不畅、卖难现象严重,牧民稳定脱贫困难。边境民族地区在建国后的一段较长时间,由于固守"政治边?quot;、"军事边防",基本建设搞得太少,有的地方边界线内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都是无人区。90年代以来,虽然军事压力减轻了,但边境建设、边民生活仍然落后,走私、贩毒猖獗,影响到民族团结、边境稳定和经济发展。
今后两年,是本世纪最后的两年,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到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时期,党的十五大为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民族地区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改革和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了部署。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促进民族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调整结构、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是我们跨世纪民委经济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三、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开创民委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一)提高对做好民委经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新疆时指出:同一民族分布在不同国家,会因为国与国之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而在民族关系上产生一些麻烦,甚至导致不稳定。在一个国家内部,如果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就会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族分裂主义就没有市场。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这些不仅为跨世纪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民委经济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委经济工作的重要性,增加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切实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二)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参与能力。
搞经济工作的同志,容易陷入事务性工作,整天忙忙碌碌,没有多少时间来读书学习。这种状态必须改变。面对日益变化的形势,原有的理论和知识已经不够用,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文凭和水平,否则就会跟不上形势,甚至被无情地淘汰,要有这种危机感和紧迫感。做好民委经济工作要学的东西很多,首先,要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把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尤其要把握邓小平民族理论体系,以此来指导我们的民委经济工作。其次,要认真钻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相关知识,掌握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原理,了解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对外经济体系、宏观调控、社会保障和法律体系等,特别要注意学习财税知识、金融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逐步学会用经济的、法律的眼光看问题、想问题。第三,作为民族工作者,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要避免就经济谈经济,要把民族经济问题纳入整个民族问题的全局来考虑,运用民族理论和相关的民族知识,找出经济问题存在的一些深层次原因。这样才能抓住特殊性,才能更好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最近,中央提出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quot;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贯彻,以此来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参与经济工作的能力。
(三)深入调查研究,搞好"三个服务"。
民委的工作就是服务,为中央的决策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搞好服务,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是搞好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基本功,是我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体现,是我们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的前提。特别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和世纪之交,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经常不断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反映他们的呼声和愿望,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必须学会创造性地贯彻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如在改革的问题上,我们曾提出,民族地区的改革在方向上要与全国保持一致,但在改革的时间、步骤和方式方法上允许有所区别,把握不准的,可以先试点,取得成功后再全面推行。这样,对上,我们真实地反映了民族地区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起到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对下,我们又保证了中央的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很好地贯彻落实,为民族地区的改革和发展做好服务。
(四)转变观念,不断开拓民委经济工作的新领域。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民委职能虽然变化不大,但也有所调整,有的职能增强了,有的职能减弱了。我们需要根据变化了的职能,及时调整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原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我们初步考虑,近期民委经济工作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配合扶贫主管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努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温饱问题。扶贫工作是民委经济工作的重点,介入时间早,投入力量大,积累经验多。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开发式扶贫,坚持扶贫到村、到户,并进一步摸清少数民族贫困底数,找出原因,实行分类指导。可考虑在本世纪剩下两年的时间里,采取措施,让基础较好、发展较快、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群众在本世纪末先行脱贫;剩下经过努力仍难以脱贫的,可先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下步脱贫打下基础。特别是对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部分少数民族群众?quot;原始贫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争取国家给予特殊的扶持。
2.重视研究边境地区和牧区的发展问题。边境地区和牧区大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搞好这两方面的工作,对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维护祖国统一具有重要意义。过去,我们做了大量工作,现在仍应该给予重视。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地区的发展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争取国家集中解决一些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如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改善边民生活等;在牧区,要研究牧民的定居、牧区的生态建设以及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问题等。
3.积极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工作。民委参与经济形势分析和计划的制定工作已有多年,在计划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参与水平在不断提高,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要积极配合计划部门把这项工作长期抓下去。目前要集中力量做好参与"十五"计划的编制工作,为跨世纪民族地区的发展勾画出美好的蓝图。
4.抓紧落实民贸和民族用品生产政策,并准备做好下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政策调整工作。民贸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与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民贸政策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最好体现。国务院机构改革后,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工作由民委牵头管理,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把它做得更好。要抓紧协调有关部门,把"九五"期间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着重考虑"十五"期间的政策调整,把这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5.继续搞好民族地区改革开放试验区的工作。我们和原国家体改委联合批准的九个民族地区改革开放试验区,从建立到现在已有几年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各试验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等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和积极的探索,有的已初具规模,有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发展不平衡,有的还需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可以考虑从总结经验、调整试验重点、加强协调、争取政策等方面继续给予关照和扶持。
6.加强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较大的问题的调研,当前要突出研究民族地区县级财政困难问题。财政困难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在民族地区更为突出。长此下去,不仅经济发展缺乏后劲,而且会影响到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影响到安定团结的大局。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配合财政部门,从增加财源、增收节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深入研究,逐步缓解民族地区财政困难状况,早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7.进一步做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散杂居地区民委在做好以上相关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散杂居民族工作的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协调有关经济活动中的民族关系,帮助民族乡和城市少数民族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保障其合法的经济权益,为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多作贡献。
同志们,面对世纪之交的民族工作,我们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的机遇和挑战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民委经济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会议,认真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搞好工作衔接,把今后的民委经济工作做得更好、更上一层楼,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