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陈耀邦着16人兼任国家民委委员的通知

1994年11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民委(民宗局),本委各司、室、厅、局,委属各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以下同志兼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

  陈耀邦(国家计委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王明达(国家教委副主任);

  韩德乾(国家科委副主任);

  李延龄(财政部副部长);

  张汉夫(人事部副部长);

  张延喜(农业部副部长);

  马李胜(国内贸易部副部长);

  李国华(外经贸部副部长);

  高占祥(文化部副部长);

  杨伟光(广电部副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戴相龙(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永贵(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

  于友先(新闻出版署署长);

  潘蓓蕾(轻工总会副会长)。

  国家民委党组决定,任命王福临、杨候弟为国家民委专职委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