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民委(民宗局),本委各司、室、厅、局,委属各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以下同志兼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
陈耀邦(国家计委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王明达(国家教委副主任);
韩德乾(国家科委副主任);
李延龄(财政部副部长);
张汉夫(人事部副部长);
张延喜(农业部副部长);
马李胜(国内贸易部副部长);
李国华(外经贸部副部长);
高占祥(文化部副部长);
杨伟光(广电部副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戴相龙(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李永贵(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
于友先(新闻出版署署长);
潘蓓蕾(轻工总会副会长)。
国家民委党组决定,任命王福临、杨候弟为国家民委专职委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