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促进山西稳定友展

山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山西地处黄河中下游,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历史上就是多民族散居杂居地区,早在明清时期就有回族、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居住,他们与汉族共同创造中华民族文明。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山西的少数民族人口逐年增加,由1949年1.7万人增加到1993年底的9万人,少数民族成份也由1949年的12个增加到45个。山西少数民族大散居小聚居,分布在全省的118个县(市、区),有58个回族聚居村和50个回族相对聚居的城市街道居委会。少数民族城市人口较多,有7万多人,主要分布在太原、长治、大同、阳泉、晋城、榆次等城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西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根本变化。

  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得到保障。在山西省的各级人大和政协中有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376人,其中省人大代表12人,省政协委员15人,他们与汉族同志共商兴晋富民大计。近十几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1 000多人恢复了少数民族族别;全省受省级以上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52个,先进人物147人。

  少数民族经济得到很大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多,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200多个,个体经营者逾千个,他们为活跃城乡市场,解决少数民族生活的特殊需要,发展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太原、长治、晋城、临汾等回族较集中的地方,涌现出一批象长治回民化学厂、长治市穆斯林实业公司、晋城鑫元实业公司、翼城晋阳民族彩印厂等少数民族企业。1993年这些少数民族企业总产值近5亿元。近几年成立的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山西省民英实业公司、山西省民族宗教旅行社、太原市民族实业开发公司等一批经济实体,给山西省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领域。在全省国有企业中,有近百家企业的厂长(经理)由少数民族同志担任,他们以自己卓越的才能领导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生产,为繁荣山西经济做出很大贡献。其中,太原市古交钢铁厂厂长周凤玉(满族)、大同五交化批发公司总经理马铎(回族)、山西省潞华集团公司总经理马俊林(回族)于1992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厂长(经理)"。山西的回族聚居村多数地处交通沿线,他们以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一些地处偏僻的回族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群众经济收入提高,初步实现脱贫。

  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受到重视。为了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近十年山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教育部门先后投资300多万元,帮助13所回族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在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中,实行对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的倾斜政策,为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努力做好在山西的西藏班的工作,为发展西藏的教育事业服务。1991年以来,山西参加全国少数民族知识和少数民族体育、歌手、普通话等大型比赛,都获得了优良成绩,促进了山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少数民族干部和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目前,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少数民族干部和科技管理人才2 88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58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300余人;获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82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称号的17人。

执笔;刘戊忠 魏慈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