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蓬勃发展
国家民委人事司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把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做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毛泽东主席1949年11月提出的"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战略指导思想,党制定了普遍、大量地培养和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和各项具体政策措施,针对建国初期,少数民族干部极为缺乏,远不能满足开辟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形势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责成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起草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1950年11月经政务院批准付诸实施。这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是一个有力的保证和巨大的推动。在《试行方案》指导下,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逐渐走上正轨,一大批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和专业人才成长起来,活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他们对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完成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起了重大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干部政策得到落实,重新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干部培养,使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1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规定。1978年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在做好对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拨乱反正、落实政策的同时,要抓紧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担任自治机关的主要领导职务,1981年中央提出了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的要求,做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在干部中应有相应比例"的规定。同年又提出了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干部"两个离不开"的思想。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各级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政府的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和培养作出了法律规定。特别是近几年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干部工作,在1990年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1992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李鹏同志强调指出,今后不仅要重视一般少数民族干部,而且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高中级干部和管理、科技人才;在扩大数量的同时,注意提高素质,改善机构,着力培养造就一支能在90年代起骨干作用和跨世纪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1993年6月,中组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
一、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
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采取了一些特殊政策和措施。通过下达专项指标、面向社会吸收录用少数民族干部;从工厂、农村和牧区择优招聘政治、文化素质较好的回乡知青;大中专院校对民族考生实行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和放宽分数线的政策;部分院校举办民族预科班,对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实行定向招生;建立民族院校,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设立行政管理干部学校,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干部等措施,拓宽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据统计,少数民族干部已从建国初的1万人发展到了220多万人,形成了包括党务、政务、经济、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人才的宏大队伍,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的干部。
二、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为了切实做好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党和国家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措施来保证少数民族干部进人各级领导岗位。如《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配备作了具体的规定。据统计,全国党政群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有2.9万人,少数民族干部在省(部)级干部中占10.5%,在地(厅)级干部中占7.9%,在县(处)级干部中占7.6%。五个自治区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32.5%。
三、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素质不断提高
从中央到地方,不仅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增长,而且十分重视队伍的结构改善和素质的提高。一是强调培训工作。利用党校、民族院校、管理干部院校和各种培训设施,对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政策理论、岗位职务、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如国家民委人事司与中组部培训中心几年来联合举办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一批民族自治州的中高级领导干部接受了领导艺术和领导技巧的培训。目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中,高中以上文化的占75%左右;年龄结构也日趋合理,40岁以下的干部占40%以上,形成了梯次分布。二是重视实践培养,采取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沿海开放地区考察学习,到基层和上级领导机关、综合部门挂职锻炼,与经济发达地区对口交流,使少数民族干部开阔视野,提高了宏观决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近几年来,国家民委、中组部、中央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安排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县(处)级以上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四、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队伍有了较大发展
为了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国家采取在普通中高等专业院校有计划地招收民族学生,责成有关干部管理院校和部分高校开办少数民族干部专业培训班,国家民委所属的几所民族院校在以前学科基础上,根据形势需要增设了一些紧缺专业,加强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现在,各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已有147万多人,对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个有力的促进。国家民委人事司和辽宁民族出版社共同编撰了《中国少数民族专家学者辞典》,记录了活跃在各行各业的1.9万多名少数民族专家学者为祖国建设做出的业绩。
40多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努力分不开;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成长壮大与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和各方面的工作分不开。国家民委作为党和国家管理民族事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广泛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的工作。在此同时,近几年,对民族地区干部制度的改革,如差额选举、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企业的优化组合、聘任制和合同制等新问题,国家民委人事司也进行了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政策性建议。为进一步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还须积极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金融财贸、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和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任重而道远。
执笔:黄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