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勃发展的民族教育

国家民委教育司

  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整个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国以前,由于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教育非常落后,基本上保持着几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原始社会形态的教育,奴隶制社会形态的教育,封建社会形态的寺院教育,以及为数不多的近代学校教育。全国没有一所正规的少数民族高等学校,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所中小学,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学校。文盲率很高,有的达到80%,有的甚至在95%以上。有一些少数民族,仍然依靠刻木、结绳记事和计豆记数。

  建国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和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实行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

  一、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部门内,设立少数民族教育机构或专人负责掌管少数民族教育,以加强对少数民族教育的领导和管理。现在,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了民族地区教育司,有关省、自治区在省一级教育委员会、教育厅设立了民族教育处,一些州、县也设立了民族教育机构或专人负责。

  二、从财力上给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提供保障。除拨出正常的教育经费外,还专门设置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1980年实行财政体制改革后,这笔经费由省、自治区包干使用。从1985年起,国家每年拨出一笔专款,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教育,其中50%以上用于民族地区。从1990年起,国家又另外设置一笔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以解决一般教育经费的不足。

  三、要求少数民族教育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点的多种形式办学。如创办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师范、民族中专、民族职业中学以及民族学院、民族大学等,还在一部分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举办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寄宿制民族中小学5 000多所,在校学生约有100多万人。全国有1所民族大学、12所民族学院(其中1所在筹建中)。

  四、要求少数民族教育根据少数民族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各级民族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可以在国家教委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各民族的实际情况,酌量加以适当的变通或补充。在一些民族学校,实行学习本民族语文又学习汉语文的"双语教学",并推广全国通行的普通话。现在,全国有24个少数民族、1.6万多所中小学实行"双语教学";用21种少数民族文字编印的教材,已经达到1600多种、1.7亿多册。

  五、重视和加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所需师资的培养、培训和输送工作。在一些民族地区创办民族师范学校,或在一般师范学校内设立民族师范班,举办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等等,培养和培训少数民族师资。

  六、在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上实行特殊的照顾政策。适当降低录取分数和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结合。近年来,又实行了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以满足民族地区对人才的需要。

  七、积极开展内地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协作。组织发达地区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师资和行政管理人员,或派教师到民族地区讲学。

  八、采取异地办学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为帮助西藏发展教育事业和加快培养人才,在内地举办中学西藏班、中专西藏班和西藏中学。有些省、自治区,在条件较好的城镇中学,为某些后进的少数民族举办民族班。

  由于贯彻落实了上述种种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经广大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民族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取得世人瞩目的成绩。据1993年统计,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有1 515.4万人。其中,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达到16.3万人,比解放初的1951年增长76.1倍,比改革前的1978年增长3.5倍;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学生达到313.7万人,比1951年增长76.8倍,比1978年增长27%;中等技术学校少数民族学生达到14.3万人,比1951年增长215.6倍,比1978年增长76%;中等师范学校少数民族学生达到7.7万人,比1951年增长15.9倍,比1978年增长1.5倍;小学少数民族学生达到1140.2万人,比1951年增长11倍,比1978年增长48%。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专任教师有73.3万人。其中,高等学校少数民族专任教师达到1.9万人,比1953年增长30倍,比1978年增长2.3倍;普通中学少数民族专任教师达到20.2万人,比1953年增长36倍,比1978年增长80%;小学少数民族专任教师达到47.7万人,比1953年增长7倍,比1978年增长53%。全国各民族学院在校学生总数达到2.3万人,比1978年增长1.5倍;专任教师达到4 332人,比1978年增长1倍多。建国以来,全国各民族学院共培养各种干部和专业人才17.6万人。其中,国家民委所属民族学院培养了8.3万人。西藏的教育事业,特别是现代学校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形成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到1992年底,西藏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已达22.3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60.4%。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19个部、委、局举办的中学、中专西藏班(校)已有70多所,累计招收西藏学生1万多人。

执笔:王美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