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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新疆的医疗卫生事业
新疆在和平解放前,医疗卫生极其落后。1949年只在部分城镇中有小医院54个、病床696张 、卫生技术人员388名(其中医师18名),仅能诊治一般疾病,对传染病、地方病毫无防治能
力。当时,婴儿死亡率达到400‰(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00‰),孕产妇死亡率为1500/10万, 人口死亡率为20.8‰,人口平均寿命不到30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新疆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巨大发展。
卫生事业规模显著扩大
到1999年,新疆的卫生机构已发展到6608个(其中医院531所),床位71436张(其 中医 院床位53008张),卫生人员12217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7514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有医
师、药剂师、护师、诊疗设备技师59657人,医士、药剂士、护士、诊疗设备技士28162人, 药剂员、护理员、诊疗设备技术员9685人。全区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3.84张、卫生技术
人员5. 58人(包括医生2.49人、护师及护士1.73人),均列全国前茅。自治区已形成包括医疗、 预防、保 健、药检、药研和医护教育、科研等门类比较齐全的卫生服务体系,并且具有相当
规模 。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也已基本形成。50年来,国家对新疆累计投入卫生事业费约50亿元,卫 生基本建设费约四亿元,还拨给各种专项资金。国家的支持,对新疆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
重要的保障作用。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乌鲁木齐和各地、州(市)均新建和扩建了一批设施较好的医院和 防疫防治 机构。这些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较强的卫生服务及技术指导能力。
其中有条件的国办大中医院在保证为基本群众医疗服务的前提下,还 向社会提供特需医疗服务;一些集体、个体、私营诊所经申请,由卫生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批
准开业自营,以满足各层次患者多样化的医疗需求。从1998年起,自治区开始进行 城镇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的试点。这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形成
起到了促进作用。
新疆农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在改革开放以来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建设起了县、乡、 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每个县都有医院、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机构,还有乡镇卫生院82
6所、村卫生室7671个。1989年开始在农牧区实施的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其目标是实现"人 人享有卫生保健",10年来进展顺利,收效显著。一是自治区多次拨专款建设农牧区卫生院
并配备医疗设备。尤其是1992年至1995年,四年间投资1.4亿元(含自治区财政拨款6000万元 )对723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建和扩建,改扩建的面积达28.2万平方米;还为800个卫生院
购置了30种3858台(件)基本医疗设备,为边远卫生院配备了 一批救护车。在自治区 成立40周年的1995年10月,达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乡镇卫生院提出的一无危
房,二要病室 、设备、人员三配套的要求。二是为卫生院新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和院、室管理人员5340名, 使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6659人。此外,还培养乡村医生9132人、卫生员4485人、
接生员3941人。现在,全区的乡镇卫生院病床已达到13619张,农牧民罹患普通病不出乡 就可以得到治疗。三是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之一的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区42.8
%的乡镇、44.2%的行政村,使占农村总人口40.1%的农牧民获得了基本医疗保障。四是 从1996年起,分期分批投资扩建各县的医疗卫生机构,并派出大批城市医务人员下乡送医送
药,防病治病,受到了各族农牧民真诚的欢迎。五是在农牧区以中心卫生院为龙头,乡村卫 生组织一体化 管理的改革,正在一些县开始试验。这项改革在取得成功经验推广后,将使乡镇卫生院由单
纯医疗型 向医疗预防保健型转变。此外,从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加强村卫生室,开展了建设甲级中心 卫生院和甲级村卫生室活动。农牧区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实施后的上述成绩,经国家卫生部评
审后予以确认。除情况特殊的个别县之外,绝大多数县(市)都已经达到国家初级卫生保健标 准。
医疗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改革开放21年来,新疆的医疗技术进步很快。一是医院尤其是自治区和地州(市) 的一些大医院医疗设备逐步现代化。他们积极追踪国内外医疗
手段发展动态,引进、应用了大量先进医疗设备和技术。这些大医院现已装备了核磁共振、 颅脑及全身CT、彩色多普勒超声仪、大型X光机、遥控胃肠专用X
机、各种纤维内窥镜、数字减影仪、钴60治疗机、后装治疗机、直线加速器等; 并基本形成血液采集与供应系统,为紧急输血提供了储备源和快捷途径。这些,都极大地提
高了诊断与治疗水平。二是医术水平日新月异。一些大医院已能施行断指再植、体外循环 心内直视 手术、颅内外动脉吻合术、异体肾移植、腹腔镜手术等高难度的手术;在异基因骨髓移植治
疗白血病,血液透析技术治疗肾功能衰竭,以及心脏瓣膜球囊成形术、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 术、心脏起搏术、射频消融术等介入性治疗技术的应用等方面,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多数地
州(市)医院能开展胸外科、脑外科手术,县医院能开展上腹部手术,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 也能开展一般下腹部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特别是恶性肿瘤及多种疑难病症已能在区内医院
诊治。部分医院还与内地著名医院建立了远程医学专家会诊电脑联网系统,为提高对疑难病 症的诊治水平提供了便利条件。四是医院的诊疗分科日趋专业化和齐备。各大医院都有着自
己的特色专科组合结构及医誉较高的先进专科。
防病治病工作取得重大成绩
1999年,全区有卫生防疫站213个,地方病、结核病、麻风病等专科防治所(站)16 个;防治专业人员7600多人。各级防疫防治机构拥有程度不等的较为先进的检测、检验设
备,具备了较强的疫情监测和防治能力,50年间积累了丰富的防治经验,取得了不少成绩。 一是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查明和控制了流行病。在彻底消灭天花的同时
,先后发现森林脑炎、新疆出血热并查清其地区分布;揭示了癞皮病、"察布 查尔病"、"伽师综合症"、"吐鲁番烧热病"等病的病因,大幅度地降低头癣、麻风、结
核病、黑热病等的发病率、病死率;有效地控制了霍乱、戊型肝炎等疫病的传播。二 是积极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经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
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审评,确认新疆先后实现了以自治区、县(市)和乡(镇)为单位的计划免 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等计划免疫工作开展后,使相
应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三是自治区已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力度 。四是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进展顺利。现已查实野生啮齿类动物传播的鼠疫自然疫源地
的分布,基本搞清了其宿主和传播媒介,有效地控制了疫情;对采碘缺乏病(地方性甲状腺 肿、克汀病等)进行了长期的监测,采取了以食盐加碘为主,辅之以碘油注射、碘缓释器应
用、粮蔬果灌溉水加碘等措施的综合性防治对策,使其患病率下降;对包虫病进行了深入的 调查和防治研究,提出了有效的防治办法;基本查清了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的分布,
采取了降氟改水的措施;对布鲁氏杆菌病采取以畜间免疫为主的防治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 成效。五是随着预防工作的加强,新疆疾病谱序发生了变化,传染病在疾病死因构成中的位
次明显下移。依照"医随瘟变"的对策,新疆各级卫生部门在继续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 工作、防止重大疫情突发的同时,对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也日益重视。
公共卫生工作领域逐步拓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在加强全民健康教育的同时,先后组建了各类公共卫生专 业队伍,不断拓宽公共卫生工作领域。一是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先后开展了讲卫生、除"
四害"活动及生活饮 用水源普查、厂矿卫生学监督与评价等项工作。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
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城乡卫生综合治理,改善了环境卫生。据不完全统计,仅近20年间,全 区19个城市就新建垃圾转运站340个
,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5个,污水处理厂20个,新建、改建水冲式公厕260座,改建、扩建 城市下水主干道360条。同时,城市绿化水平也明显提高,库尔勒市和鄯善、轮台两县被全
国爱委会分别命 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二是在农村开展了改水改厕工作。1995-1997年为期三 年的农 村防病改水一期工程顺利完成,使880万农牧民告别了喝涝坝水的历史;各种类型卫生
厕所在农民家庭的普及率达到了28.64%,并累计改造公厕7533座。三是加强了食品卫 生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市场出售的生熟食品定期监察和检测,取缔病疫畜禽肉和不卫生
食品制售者;对地 产主要食物的营养成分进行了测定;对食用野生植物资源进行了调查;对各族人民的膳食特 点和营养水平先后三次组织调查和评价。四是劳动卫生和青少年卫生工作受到重视。全区开
展了多种职业病调查和 防治,同时加强了放射防护卫生工作。在学校还开展了各族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及体质的调研 和 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使城乡青少年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五是在卫生监督执法方面,先后成立
了乌鲁木齐卫生检疫所等五个检疫 机构,开展了口岸卫生监督和检疫工作;饮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的监测管理工作也得到加强 ;社会卫生领域的法制管理逐步完善,专业监督管理队伍的执法力度逐步加大,为
保障各族人民的健康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妇幼卫生工作受到重视
建立健全了机构,扩大了队伍
5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妇幼 卫生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到1999年底,全区已建立独立的地州(市)级妇幼
保健机构12个,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73个,共有妇幼卫生专业人员3000多人。此外,各级 综合医院设有妇产科、儿科,共有医师3900余人;乡(镇)卫生院还有一批妇幼专科卫生员。
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新疆和平解放后不久即开展了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接生的工作。 从1979年起,连续五年开展了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免费治疗了1.3万多例子宫脱垂和40
0多例尿瘘患者,使广大患病妇女摆脱了此类疾病的折磨。此后,妇幼卫生服务范围进一步 扩大,开展了妇女儿童健康检查和常见病多发病查治、婚前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从80年代中期开始,妇幼卫生工作模式由单纯保健向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转变,服务内容由 单项服务转向系统保健管理。从1989年起,新疆实施了多个妇幼卫生服务国际合作项目,引
进了一批外资和先进管理办法及适宜技术。近年来,各地还开展了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 婴医院"活动。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到1999年,全区的孕
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覆盖率达到68.8%,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覆盖率达到60%,住院分娩率为50.9 3%。小儿佝偻病、贫血病、肺炎、腹泻病的患病率也逐年下降。目前,新疆正在积极贯彻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一个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新局面正在形成。
中医民族医药得到继承和发扬
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对传统医药的继承和发扬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相继成立 了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维吾尔医研究所、中医医院、中医研究所;在喀什、和田、吐鲁番
等地建立了规模较大的维吾尔医医院,在巴音郭楞、博尔塔拉两个蒙古自治州成立了蒙医医 院,在阿勒泰地区成立了哈萨克医医院,其他地州(市)、县(市)也都建立了一批中医、民族
医医疗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 中医医院、乌苏县中医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单位,米泉市 、伊宁市被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二是为继承发扬传统医药遗产,进行
了维吾尔医史调查;开展了中药、民族药资源普查,查明新疆有中药、民族药的天然药材约 2000种,并对其中 的青兰、岩白菜、洋金花、一枝蒿、新疆贝母、新疆红花、新疆雪莲等药材进行了药理研究
和临床疗效观察;收集、整理了大批古典医籍及民间验方,出版了一批中医、民族医药著作 ,对著名中医、民族医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进行了总结和电脑模拟;并在维吾尔、中
、西医三结合 方面进行了探索。1991年卫生厅颁布了《维吾尔药材标准》,1997年卫生部又颁布了国家级 的《维吾尔药标准》,为维吾尔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提供了法定标准。依据国家标准,自
治区维吾尔药厂研究开发了一批疗效好、有市场前景的民族药物。与此同时,各地中医、民 族医医院在坚持以传统医药理论为本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诊
疗水平。尤其是历史悠久、学术理论自成体系的维吾尔医药,其在治疗白癜风、糖尿病、心血管病、各种关节炎方面具有独到的功效,受到国内外医学界瞩目。三是在自治区的
指导下,近些年来,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切实加强了科学管理,使诊断、 治疗、护理等日趋规范化。
卫生科技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新疆现有医学独立科研机构七个,附设性研究所、室33个,从事卫生科研工作的 专职人员300多人。各族医药卫生科技工作
始终依托现代化的实验设备和灵敏的信息手段,紧紧围绕实际需要,突出地域特点、民族特 点和疾病特点,在多个学科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
临床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果,有的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仅在"八 五"期间,就获得科技进步奖131项,其中国家级奖两项,卫生部奖64项。"九五"头四年
正 在进行的科研项目有近200项,在已完成课题评审鉴定的成果中,有60项获得自治区级以上 科技进步奖。特别值得提及的是,新疆的一些医学专家在国际医坛上获奖,为国家争得了荣
誉。为适应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新疆对卫生科技体制进行了改革:设立了科研基金,实行了 课题招标和同行专家评审制;创办了一批科技开发实体,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坚持研
究与推广并 重,近年来共向农牧区及基层单位推广应用了数十项新成果。此外,自治区还成立了医学会 、药学会、中医药学会、预防医学会、护理学会等学术团体,创办了《新疆医学》
等多种学术刊物,促进了医药卫生学术的繁荣与进步。
培养了大批医药卫生人才
新疆的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培养和引进医疗卫生各个专业的人才,尤其 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卫生人才。到1999年,全区已有四所高等医
学院校和25所中等卫生学校。50年来,这些院校培养了数万名大学本科、专科生和中专生。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配置的专业人才,过去以从内地医药院校毕业生分配进来为主,90年代以
来区内培养的人才逐步增加,少数民族医务工作者的比重逐年上升。目前,少 数民族卫生技术人员已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一批少数民族医学专家已成为
学术、学科带头人,有些还走上了领导岗位。广大卫生医务人员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精神,为保护各族人民的健康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他们中间涌现出"白求恩奖章"获得者
吴登云、"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哈木拉提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各族人民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医疗保健条件的改善,新疆各族人民的 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到1999年底,婴儿死亡率已降到49.4‰,孕产妇死
亡率降到175.7/10万 ,人口死亡率降到6.93‰,人口平均寿命延长到63岁。人口增长模式呈现低出生、低死亡 、低增长的态势。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并在各地相继实施;农牧区
的合作医疗制度也正在积极推行,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50年来,新疆的卫生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和 困难。当前,防病治 病任务仍很繁重,农牧区卫生设施还比较落后,卫生队伍总体素质还比较低,卫生资源的配
置还不尽合理;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兄弟省自治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今 后,必须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严格加强管理,不断增强卫生机构活力,更加合理
地配置卫生资源,逐步完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并依靠科技进步和医药护技人员素质的全面 提高,促进新疆卫生事业的更快、更健康发展,为各
族人民的健康、为新疆的开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疆的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既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又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群众性工作。新疆从1975 年开始,首先在汉族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1988年开始在占总人口62.07%的少数民族人口中
实行计划生育。20多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艰辛努 力下,新疆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制定了一套符合新疆区情的计划生育政策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群众的文化素养和生育观念等与内地有一定的差异。因 而,在制定计划生育政策时,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因民族制宜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充分体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前提下,先后四次制定并完善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
1981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汉族的 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城市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县、镇、农垦团场和汉族聚居
的农村,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对确有困难、又具备生育两胎条件的夫妇,生育间隔三年 以上者可有计划地生育第二胎。1983年9月,自治区六届人大第三次常委会议提出,在少数
民族人口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1985年3月,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汉族的计划生育政策,适 当扩大了两胎生育面。即兵团大部分农牧团场的务农职工和乌鲁木齐县、昌吉市等八个县(
市)的农牧民中,凡已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妇,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其他县(市)的农牧民和长 期在三四类县镇工作的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均可有计划地生育两个孩子。同时,提出了城
乡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具体政策,即城镇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对确有困难、具备 照顾条件者,可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三个孩子,不许生第四个孩子;农村一对夫妇允许生三
个孩子, 对确有困难、具备照顾条件者,可有计划地安排生第四个孩子,不许生第五个孩子。这一生 育政策符合少数民族群众的生育意愿,得到了广泛的拥护和支持。1988年4月,自治区人民
政府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对少数民族计划生育问题作 了更具体的规定。自此时起,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展开,新疆计划生育工作
进入 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1992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原有的汉族、少数民族计划生育 政策加以综合完善后,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并于当年7月起施行,
使新疆的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与此同时,还切实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的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于1992年12月颁布
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并于1993年2月在全区实施。199 4年9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的通知》,实行人
口控制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这样,就从自治区、地州市县一直到乡镇,都建立起 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站和药具管理部门,层层开展计划生育宣传、节育手术和优生优育咨
询服务。目前,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者有近6000余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达137万人。
人口控制工作收效显著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符合区情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国 、利民、利家的道理逐渐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计划生育逐渐变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19
99年,在全区320万名已婚育龄妇女中,已有261.26万名落实了各种节育措施,综合节育 率达81.74%,长效节育率达68.63%,计划生育率达91%,晚婚率达85.09%。自愿只生育一
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汉族夫妇累计达44.52万对,自愿只生育两个孩 子、并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的少数民族夫妇累计达10.51万对。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新
风尚已在全区逐渐形成。
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逐步推行,自1975年以来,全区约少出生260万人,有效地控制了人 口的过快增长。这就使自治区的人口增长类型既不同于解放初期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
型,也不同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前20多年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型,而是呈现出向低出 生、低死亡 、低增长转变的态势。1999年与1975年相比,全区的人口出生率由33.10‰下降到18.76‰
;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4.36‰下降到11.8‰;妇女总和生育率由5.4‰下降到2.3‰,汉 族人口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新疆人口增长速度的明显下降,对缓解衣、食、住、
行、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加快自治区的经济建设步伐,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生活 水平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口素质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条件的进一步 改善,新疆的人口发病率、死亡率迅速下降。全区人口的身体素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残疾
人口占 总人口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同时,有文化人口的比重迅速提高。1990 年的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全区具备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552.55万人,占总人口的36.45%;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27.98万人,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人口470.93万人,分别占 总人口的1.85%和31.07%。据1995年全国1%的人口抽样调查新疆抽查数据,1995年全
区文盲人口为153.52万人,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由1990年的12.75%下降到9.28%,下降了3.47个百分点。
新疆的计划生育工作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由于受60年代和70年代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的影响,目前新疆人口的年龄结构属于年
轻型(即青少年、儿童人口占总人口的58%以上),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均高于全国 平均水平。加之新疆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相对滞
后,人们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的生育政策还有一定差距;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基 层计划生育网络还不健全,基础工作还十分薄弱;计划生育经费严重不足,技术服务满足不
了各民族群众的需求,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等因素的制约,要实现自治区2010年人口控制目 标,任务还非常艰巨。因此,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强化人口意识,高度重视并坚
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尤其是 要认真贯彻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政策,把计划生育工
作抓得很紧很紧,不能有丝毫放松。在抓好面上的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还要下大气力抓好 重点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全区来讲,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农村、牧区,特别是放
在占全区总人口50%左右、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和多孩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和田、喀什 、克孜勒苏、阿克苏四地州,力争使新疆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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