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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陕西是西北地区的金融中心,在西安有众多的银行机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各种金融业务交易频繁。已经建立起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而且也已培育了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了金融监管和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一、陕西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陕西金融业建设的主要力量放在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上,单一的公有制金融机构体系和集中统一的金融管理体制就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改革开放以后,陕西的金融组织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各级国有专业银行也相继成立并得到迅速发展。新兴的商业银行也正式开始运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得到改革与发展。信托、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在这一时期也陆续得到发展。
(一)金融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1.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1983年9月,国务院作出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于1984年起成为中央银行在陕西的一级派出机构。1987年3月,设立了陕西省金融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省的重大金融决策,协调和处理各行间的业务关系。
1985年10月,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在县市级普遍恢复设立人民银行机构。陕西省分行于1986年在61个县重新恢复设立人民银行县支行机构。1996年底,全省共有79个县市设立了人民银行县支行。
2.国有专业银行得到迅速发展
1979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再次恢复,各地、市、县也相继设立了农业银行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县以下原人民银行的营业所和设在国营农业企业的银行机构,全部划归农业银行。1995年,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在陕西实行了机构分设。同时,农村信用社系统也从农业系统完全独立出来,归各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管理,各级人民银行对其机构和业务实行监管。1996年底,全省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及基层网点发展到1861个,其中地市分行10个,县支行126个;全省农业发展银行共有分支机构97个。
1977年2月,设立中国银行西安分行,1992年改称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并陆续在各地、市设立了分支行和办事处。1989年4月,在西安市设立中国银行西京分行,1992年改称西安市分行,同时计划单列,直属中国银行总行领导。
198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正式从人民银行省分行中分设出来。工商银行各地市中心支行、县支行、城市办事处等,也相继从人民银行机构中分设出来或单独建立。到1996年底,全省共有工商行各级机构1605个。
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改称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建行各级机构同时更名。1996年底,建设银行在陕西共有县以上机构134个。
投资银行陕西省分行成立于1987年6月。1995年9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和投资银行总行的意见,在投资银行陕西省分行的基础上,组建了投资银行西安分行,为中国投资银行非独立核算的直属分行。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委托邮政部门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到1996年末,陕西省邮政储汇局下属机构共计达1041个。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6年2月设立西安代表处,负责调查统计、监督代理业务等事宜,不办理营业性业务。
国家进出口银行1996年9月设立西安代表处,作为该行派出机构,负责调查统计,监督代理业务等事宜,不办理营业性业务。
3.新兴商业银行崭露头角
1989年9月,交通银行西安分行正式成立,产权结构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其管辖围远达河南洛阳、甘肃兰州等地。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以后,交通银行西安分行的保险、证券、信托等业务也逐步与银行业务分离。到1996年末,交行在陕西共有分支机构40个。
1994年2月招商银行在陕西设立西安代表处。1996年9月,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正式成立。西安城市合作银行是在原西安市城市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西安市财政和企业增加投资共同组成股份制性质的银行,1997年5月正式成立,到9月底,共有机构209个。
4.城乡信用合作社发展迅速
1982年以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点是逐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1996年,全省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恢复合作性质。到1996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信用社机构21882个。
1984年,陕西开始设立城市信用社,到1988年末,全省10个地市所在地(区)及23个县(市)共建立了城市信用社64家,西安市还成立了城市信用联社。1988年10月至1991年底,城市信用社进行了治理整顿。1992年以后,全省城市信用社进入规范发展时期。1996年以后,大多数信用社与原组建单位脱钩,与人民银行的关系基本理顺,1996年末,全省共有城市信用社122家、联社4家、222家分支机构。
5.信托、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陆续得到发展
1980年,陕西开始设立信托投资机构,到1985年底,全省有信托投资机构182个。1986年,国务院颁布《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人民银行总行颁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全省对信托投资机构进行了整顿,撤销了全省县及县以下信托投资机构154家,摘掉各级经济组织附设的金融信托机构招牌735个。1996年,重点进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自办信托投资公司的脱钩工作。到1997年9月底,全省共有信托投资机构5家,其中省级3家,地市级2家,信托资产总额45.94亿元。
1988年5月,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确定组建中介性质的证券公司、评信公司、融资公司。之后,非银行金融机构陆续发展。1992年以后,由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宝鸡市分行会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共同组建了陕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等业务。1994年3月,由西北五省一市证券商共同发起组建西安证券交易中心。截至1997年6月,陕西省共有证券中介机构200多处,其中专业性证券公司4家,证券兼营机构及证券营业所40多家,证券代办点160多个。
1988年开始设立典当行,到1997年底,全省共有典当行44家。
(二)金融运行和宏观调控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加之银行实行信贷计划差额包干体制,1979~1984年,陕西省信贷收支增加很快。在银行信贷收支增加的同时,陕西的现金收支大量增加。1984年,全省银行收现金总额就达92.49亿元,较1978年增长1.64倍;现金支付总额98.01亿元,较1978年增加1.72倍;收支相抵净支出(货币净投放)5.52亿元;年末市场现金流通量为16亿元,较1978年增加1.42倍,年均递增15.87%。
由于实行差额包干出现信贷失控,1984年全省银行贷款增加54.04%,现金流通量增长60.4%,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较上年上升了10.42%。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次比较突出的信用膨胀和通货膨胀。
1985~1993年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很快,银行信贷收支规模也大大增长。1993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额为633.06亿元,比1984年末增加541.01亿元,增长5.88倍,年递增23.89%;各项贷款总额为745.96亿元,比1984年末增加637.74亿元,增长5.99倍,年递增23.92%。在"股票热"、"开发区投资热"、"房地产投资热"的推动下,从1992年第四季度起到1993年一季度,金融秩序异常混乱,企业乱集资,金融机构绕过贷款规模管理乱拆借、乱贷款现象猛增。1993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增加60.18%,创历史最大增幅,银行信贷较上年增加20.06%。在总需求的拉动下,出现了新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经过几年"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1996年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而通胀率下降,经济运行实现"软着陆"。1996年陕西省国民生产总值为1175.38亿元,较1993年增长29.6%,三年年递增率为9%;社会商品零售额为432.14亿元,较1993年增长76.0%,三年年递增率为20.74%;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1994年较上年上升25.9%,1995年较上年上升17.0%,到1996年只较上年上升8.1%,基本上恢复了物价平稳的态势。1998年以来,全省金融系统积极贯彻中央扩大内需、启动市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支持陕西经济稳定增长做出了新的努力。
(三)信贷、货币、储蓄规模迅速得到增长
1.金融信贷规模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金融存贷规模迅速扩大,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金环境。1998年,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014.7亿元,比1978年增加了1979.4亿元,增长56倍,平均每年增长22.4%;贷款余额1859.5亿元,比1978年增加了1807.8亿元,增长35倍,平均每年增长19.6%。
2.货币流通量迅速增加
1998年末,全省市场货币流通量为220亿元,比1978年增加213.4亿元,平均每年以19.2%的速度快速递增。其中,城镇居民手持现金平均每年递增23.7%,农民手持现金和集团单位库存现金平均每年分别递增17.6%和17.8%。
改革开放以来,是人们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城乡居民在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的同时,储蓄存款也大幅度增加,1998年,陕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1241.61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58.4倍,平均每年增长28.9%,人均储蓄额达3453元,比1978年增加3425元,平均每年增加171元多。
二、陕西证券业的发展
截至1998年底,全省共有18家公司分别在沪深两个交易所挂牌上市(7家在沪市挂
,11家在深市挂牌),其中1998年新上市2家公司,总股本30.93亿元,可流通股本11.95亿元,共募集资金45.7亿元,总市值359.49亿元,可流通市值125.04亿元,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居中游水平,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2.1%。百隆集团、精密股份两家上市公司利用其壳资源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经营业绩发生了明显改观。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断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使证券、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全省各类证券经营机构中,证券公司4家,信托投资公司5家,证券交易营业部42家;随着期货市场的清理整顿,全省现有3家期货经纪公司;有从事证券业资格的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15家,分别为3家会计师事务所,6家律师事务所,4家资产评估公司,2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期货从业人员2000多人。陕西省证券二级市场交投活跃,至1998年底,全省股票投资者开户总数为95万人,全年证券交易总额为1082.44亿元,深市交易额在全国排名第十六位,1998年陕西省证券商托管股票总市值为66.09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十四位。期货交易额为430亿元。
1998年,陕西省证监会按照"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和发展与监管并重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督工作,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法活动,全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了全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一是与原省人民银行顺利完成了证券经营机构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二是开展了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三是首次完成了全省证券经营机构的年检工作,完成了1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五是切实加强了对市场的日常监管,及时认真地处理各种违规行为、投诉纠纷和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六是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整个上市发行工作趋于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更好地为国企改革和经济发展服务。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运作,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树立起陕西板块的良好形象。严厉打击非法期货交易,维护了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
1998年,省证监会就陕西证券市场的发展战略、优势企业的选择培育、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以及通过证券市场扶持龙头企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加快资产重组,充分利用好上市公司壳资源,培育龙头企业的建议和重点发展陕西旅游业、开发陕西热电联供产业的建议。
问题与对策
一、陕西金融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陕西的金融体制改革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管理体制都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内银行加强了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但也同时造成了银行的保守经营,也就是所谓的"惜贷"现象。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商业经营的知识和理念,对业务的下滑束手无策。急需资金进一步发展的民营企业却由于种种原因很难从国有银行贷到款,相反,国有企业即使亏损也仍能从银行拿到钱。
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同为一家人的这种连带关系,一方面导致了银行呆坏账的进一步增多,另一方面使国有企业改革的步子放慢。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
从宏观上说,要加快陕西金融业的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建立起完善、灵活的金融体系。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快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推进融资渠道的市场化;其次,在时机比较成熟的情况下,积极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为本地区的中小企业服务;第三,加快资本市场对内对外全方位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商业银行(如民生银行等)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有步骤地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起一个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和个人资金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富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的健康的金融体系。微观来看,金融业从根本上说是一个服务性行业,它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仔细研究金融业务的顾客,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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