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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新中国建立以后,甘肃基本建立起了以石油化工、电力机械为主的门类比较齐全、具有相当规模的现代工业体系。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甘肃的环境保护工作是从1974年起步的。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甘肃环境污染的恶化趋势已得到有效的控制,环境保护已成为协调省内经济、环境、资源与人口关系的基本政策,但环境问题仍然是甘肃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差,是甘肃在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主要情况如下: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监测表明,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基本处于稳定状态,个别城市单项污染比较突出。14个地、州、市中二氧化硫污染状况变化不大的城市占85.8%。年日均值超过国家标准0.06毫克/立方米的城市依次是白银、张掖、金昌、兰州、平凉、武威。金昌原超标4倍以上,现开始好转,白银、张掖呈上升趋势。

张掖市的大气污染有加剧趋势,主要是煤烟型污染,在冬季小火炉取暖,煤含硫量较高和逆温层较厚的情况下,污染更为明显。从污染指标看,总悬浮微粒和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城市有金昌市、白银市、张掖市和兰州市;总悬浮微粒污染严重的有临夏市、兰州市和张掖市;自然降尘较重的是张掖、武威、定西和兰州;氮氧化物污染明显的是兰州市。

根据4项大气污染指标综合指数分析,污染逐步加重的城市有张掖、临夏、平凉、白银和兰州市;波动而加重的有天水;逐年有所减轻或波动后双减轻的是武都县、金昌市、酒泉市、定西县;其余城市基本平稳。从13个城市历年污染综合指数分析,总体呈加重趋势。

水环境质量

1998年全省地表水,除长江流域水质较好外,其余均有污染。主要污染物仍是大肠杆菌群、耗氧有机物及氨氮,部分河流段六价铬、挥发酚及石油类污染较重。

黄河干流临夏、兰州、白银三个河段中主要污染物是大肠杆菌群其超标率分别为27.8%、92.8%、98.1%,氨氮的污染沿流程逐渐加重。兰州黄河段水质监测表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41 443.8吨,5年内污染物酚超标15倍、砷超标10倍、悬浮物超标4.5倍、油超标4.1倍、化学耗氧超标2.8倍。兰州市区用污水灌溉的蔬菜上有毒物时被查出,渔业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渭河水系各河段的超标项目和污染综合指数升高,水质变坏,定西段污染尤为突出;泾河水系主要污染物是大肠杆菌、高锰酸盐、六价铬、挥发酚等,平凉地区所属河段超标项目增多;湟水河兰州段大肠杆菌群和氨氮超标率分别为98.1%和33.3%;疏勒河水系酒泉石油河石油类和挥发酚超标率分别为100%、50%;石羊河主要污染物浓度值均以枯水期为高,半水期无超标项目;黑河水系张掖段仅大肠杆菌群一项超标;洮河、嘉陵江水系水质尚好。

全省监测的13个水库中,赤金峡水库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氨氮及铜,超标率分别为100%、38.5%、33.3%;刘家峡、黑山湖和南营3个水库无超标项目;黄羊、崆峒、红崖、鸳鸯池等8个水库均有不同程度污染,但比地表水污染程度较轻。

全省地下水资源随城市规模扩大和工农业生产发展,已引起不同程度的地下水位下降和水质恶化。中、西部地区由于过量开采,使水资源量有亏无补,兰州市地下水污染及水位下降突出。东部西峰市地下水位下降较快,平凉、武威等地下水质有不同程度恶化,天水地下水位和水质相对稳定。

噪声环境质量

据兰州、白银、金昌、嘉峪关、西峰、平凉、武都、定西、武威、酒泉、临夏11个地、州、市所在地统计,噪声污染中以生活噪声污染为主,构成比在42%以上,其中金昌、武威构成比高达74.2%。交通噪声场污染占第二位,平均等效声级在66.4~78.9分贝范围内,超过70分贝的依次是武威、临夏、酒泉、西峰、平凉、兰州、定西、张掖、白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等效声级范围在49.6~59.8分贝之间,超过标准55分贝的依次为兰州、张掖、酒泉、嘉峪关。

省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评价

甘肃工业以化工业为主,工业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重点工业污染源分布状况

全省国有工业污染负荷约占环境污染总负荷的70%以上。全省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共3 800多户,其中列为国家和省级重点污染源的共211家,占全省环境统计工业企业总数的16%,工业总产值占73%,工业废水排放量占54%,工业燃煤占76%,工业废渣占68%。

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集中在省辖5市,其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原值、年末环保设施固定资产原值和排污收费金额分别占全省重点企业总数的80.10%、77.95%、89.75%和90.40%。

5市中又以兰州市为最多,分别占全省的45.72%、49.42%、51.82%和66.78%。在全省重点污染源27个行业中,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学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为主,其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原值和年末环保设施固定资产原值占全省重点污染源总值的比率分别为66.0%、65.5%和87.3%。其次是食品制造业、纺织业、建材非金属制品业和机械工业等。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大气中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在省辖5市,5市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氟化物的量占全省重点企业总量的比率分别为85.5%、93.85%、85.2%、98.4%和94.0%。

在全省重点污染源分布的27个行业中,废气污染排放量主要集中在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建材非金属制品业、化学工业和石油加工业。

这些行业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氟化物占全省重点污染源总排放量的比率分别为88.3%、96.1%、89.7%、96.9%和99.0%。

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及其污染物排放状况

废水及其中污染物排放量主要集中在省辖5市,5市排放的工业废水及废水中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七种有毒污染物的数量占全省重点污染源总量的比率分别为79.4%、85.80%、50.74%、81.89%和58.45%。

产生工业废水及其污染物的行业分布比较集中,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多集中在化学工业、石油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镉、铅、砷、汞集中在有色金属、造纸和石油、化学工业。

废水、废气中污染物综合评价

废水、废气等指标污染负荷比之和按地市分布大小依次排列为:兰州市、金昌市、酒泉地区、白银市、嘉峪关市、张掖地区、天水市、临夏州、武威地区、庆阳地区、陇南地区、平凉地区、定西地区。仅兰州、金昌二市就占总负荷的68.05%。

废水中污染物以悬浮物、挥发酚、有机污染物为主,其污染负荷比约为75%;废气中污染物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主,污染负荷比约为75%。

重点污染源工业固体废弃物情况

全省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主要以尾矿、粉煤灰、锅炉渣、工业垃圾、有色金属渣和其它冶炼渣为主,其总和占全省重点污染源年利用总量的94.7%;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以粉煤灰、锅炉渣、工业垃圾和其他冶炼渣为主,其总和占全省重点污染源年利用总量的87.1%;处理处置量以尾矿、锅炉渣、粉煤灰和工业垃圾为主,其总和占全省重点污染源年处理处置总量的82.8%。此外,煤矸石、有机废渣、废无机氟化物、废碱液、废酸液等亦有不同程度利用。

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一定进展。

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逐步成为甘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积极贯彻国家制定的"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等各项政策。为此,92年省委、省政府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的意见》。

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和执法工作1994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甘肃第一部环境保护的综合法规《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从1993年至1995年连续三年开展了全省性的环保执法大检查,取得显著成绩,执法力度逐步加大。

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日益深入人心,并逐步成为协调省内经济、环境、资源与人口关系的基本政策;省内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环境意识逐步提高。人们开始自觉地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去认识和处理发展与环保这一对矛盾。经济要发展,污染物总量要增加,老污染治理和新污染预防必然增加投资,企业防治污染加大成本,就削弱经济效益,这是矛盾方面的表现。但二者根本的目的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同时也保护了资源,增加了经济效益。

环境保护部门开始参与全省经济社会综合决策

1994年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了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为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奠定了基础。环境保护规划自1988年纳入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土规划以来,纳入计划的深度和内容逐年有所发展,目前已纳入环境指标、技术政策、环保项目和初步资金平衡。在制定经济政策、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资源和区域开发、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中,环保部门开始参与论证和综合决策。

有效地推行建立适合省情的环境管理体系

坚持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10年;污染源限期治理推行15年;全省普遍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等适合省情的环境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监理、统计、科研、宣传、教育体系。

工业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老污染源限期治理取得较大进展

1978年以来,省级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共下达12批145项,总投资4.25亿元。这些项目的完成,使每年减少各省污染物排放量31.1万吨,回收金属粉尘、水泥粉尘,节能、节水实现直接经济效益2 800万元。各地市的限期治理项目和全省的老污染源治理项目仅在近10年就有3 900多项,投资8亿多元。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量考核工作得到改进

省辖5市编制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自1990年开始,全省16个市县镇实行分级定量考核,促进了城市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兰州市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由绿化、煤气、供热、阳光、型煤5个工程组成的"蓝天计划"进展顺利,初见成效,已实现投资13亿元;金昌、白银、平凉等城市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发展较快,城市环境正在改善。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进展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引起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的重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了明显进展,近5年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由24个增到32个,面积由245.7万公顷增至454万公顷,使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比例由5.4%提高到10%。建立了张掖蓝马鸡繁育中心和武威濒危物种繁殖中心。

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有所发展,环境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全省强化环境研究机构建设,成立了环境工程研究室,整顿成立了产业协会。全省各地市州和有关部门坚持每年集中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和地球日、爱鸟周活动;1994年以来由省人大、省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组织9家新闻单位参加的"甘肃环保行"宣传报道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从1990年以来,每年定期发布全省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统计公报;全省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环境知识讲座,仅1994年就有2300多人参加了《中国环境法制电视教育讲座》的学习和考试。此外,全省环境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环境监测、监理队伍建设和环境信息、档案、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逐步完善和提高。

环保机构和自身建设有所加强

省内各级政府环境保护机构不断加强。在机构改革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确定省环保局仍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共30个),并批准了省环保局的"三定"方案,准予局机关新增"开发监督处"和"人事教育处"。全省各地市州除个别地区外,亦建有独立的环境保护局(处)。全省86个县市区中已有81个成立了环境监理部,其中科级建制的26个,副科级建制的25个,各级环境监理员5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