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私营经济
发展概况
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同全国一样,经历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发展过程。从新中国成 立到现在,云南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限制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由于受"左" 的思想影响,错误地认为个体、私营经济属于资本主义,是与社会主义体制相悖的,因此,
对个体经营采取了限制、改造、取缔的政策,基本上不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19 56年底,云南的7.7万户个体、私营企业,先后有2280多户转为国营或合作社,1.8万多户转
为公私合营企业,1.2万多户转为个体小贩。1956年后又陆续对残留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改造 ,至1962年,个体经营者只有不足1万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经营进一步受到强制性的取缔,个体经营者不仅经营上难以维持,政治、社会地位也极为低下。到1978年,全省
个体经营者只剩下1400多人。
起步阶段1978年到1992年,是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初步发展时期。由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国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使
个体、私营经济有了重新发展的机遇。但由于观念问题,在政策上仍对个体、私营经济有所 限制,特别是对私营经济雇工是否属于剥削的问题争论较大,因此,在发展上仍受到制约。
个体、私营经济表现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内部结构不合理, 社会地位低,政治上受歧视,法律上没有保障等,其规模、经营范围均不能得到顺利发展。1991年底,云南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8万户,从业人员57万人;私营企业发展到982户,从业
人员近2.4万人。云南个体私营经济在这一阶段虽步履维艰,但有了大环境的支持,还是开 始起步发展了。
发展阶段1992年以后,由于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党的十五大在理论、政策 上进一步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确立了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与此同时,云南省也陆续出台了一些 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省委、省政府根据云
南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水平较低等省情,进一步加大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 把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点来抓,使各级领导统一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
,为各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了许多有利的政策支持,这样才使云南省个体、私营经 济进入了稳定、迅速发展时期。截至1999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76.6万户,从业人员127.
4万人,分别比1991年增长2倍和2.2倍;私营企业1.7万户,从业人员3.2万人,分别比199 1年增长17.5倍和1.3倍。
发展现状目前,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不仅在规模和数量上有了较大发展 ,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也有显著提高。到1999年底,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共有78.3万户,从业人员159.2万人,注册资本金211亿元,总产值148.3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8.1%),
营业收入27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7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1%),上缴税收15.5亿元,占全部税收的4%。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丰富和方便了城乡人民生活
,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城镇就业压力,而且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国有 企业的深化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拓宽致富门路,维护社会安定,以及增加广大城乡人
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云南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1999年,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 比重占全部企业户数的0.6%和26.2%,从业人数占全部从业人数的1.9%和3
0.8%,营业收入占全部比重的1%和1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部比重的1.4%和27. 6%,第二产业主要从事的行业有制造业、建筑业和采掘业。个体、私营企业在全省第三产业
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999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占全省第三产业企业总数 的72.7%,从业人员占全部人数的67.1%,营业收入占全部收入的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69.8%,所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贸易、饮食、社会服务和交通运输。
由于政策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的各项指标亦有较大提高,尤其是财政收入方面。19 91年以来,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累计纳税达72.3亿元;到1999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上缴
税收突破1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9%,对云南财政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此外,云南个体、私营经济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有经营头脑、懂业务、 会管理、锐意进取的优秀企业家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致富不忘国家
和群众,主动捐资助学、助残、助困,支援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 积极的贡献。现在,随着人们观念的不断更新、个体私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
,不少知识分子、技术人员、国家干部加入到了这一行列,从而使个体、私营经济在人员素 质和经营水平上都跃上了新台阶,其发展也呈现出稳定、有序、快速的态势,个体、私营经
济的社会、经济地位有了显著提高。
近年来,云南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均有所发展,其中私营企业的发展更为突出。1999年 ,全省私营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分别比上年增长22.9%和22.4%,总产值增长34%,上缴税金
增长75%,出口创汇的私营企业增至10户,创汇额增长25%,独资、合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也有所增加,私营企业集团已有28户,比上年增长12%,注册资金在100万~500万元的比上
年增长58%,其中风驰明星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上 亿元。个体、私营企业不仅在总量上不断扩大,而且发展规模和经济实力也逐步提高。
在改革的大潮中,个体、私营经济踊跃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减 轻了国家和社会的负担。仅1999年,个体、私营经济就安置下岗职工1万多人。部分有经济
实力的个体私营企业还采取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重组等方式,对一些国有企业 实施改制和重组,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个体私营企业的经济实
力。
政策措施
为了加快云南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私营 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如《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的决定》、《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重 点扶持100户私营企业第一批企业名单的决定》、云南省工商局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实施细则等等,其主要内容有:
重点扶持部分私营企业为了加大云南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力度,改变个体、 私营经济发展滞后的状况,云南省政府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①通过积极扶持,重点
培植昆明诺仕达、昆明风驰广告等100户规模较大、水平较高、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私营企业 。②对这些企业给予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力争把重点扶持企业培育成云南省
个体、私营经济的"龙头"、骨干企业,使约20户企业年营业收入或户均产值达到1亿元以 上,从而进入云南重点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行列。③力争有2~3户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股
份有限公司,创造条件上市。④使生产性企业高新技术含量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使重 点扶持企业起到示范作用,以推动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①各级财政每年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缴纳的地方所 得税中按15%比 例提取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②对重点和优势资源开发、扶贫项
目、高科技产品生产企业等安排一定的财政周转金。③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的执行和税收征 收的管理上实行公平税赋,提供优质服务,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平等的税收环境。
具体优惠政策有: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于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残疾人员,到" 老、少、边、穷"地区进行资源开发、农林牧产品加工、交通运输、能源开发等生产性企业
及兴办第三产业的个体、私营企业等可适当减免税收等。④优化金融信贷政策。金融部门在 信贷政策上对个体、私营经济要给予照顾,贷款条件上一视同仁,结算上优质服务,手续上
合理简化。⑤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拓宽直接投融资渠道,真正解决个体 、私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⑥继续完善土地出让办法,加大土地使用权出让力度,个体、私
营企业使用土地与国有企业平等对待,妥善解决个体、私营企业用地的问题。⑦依法保护个 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有关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清理
,坚决制止"三乱",切实减轻个体、私营企业负担。为了保障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云南 省政府出台了"对个体、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使个体、私营企业在政治、经济、文化
、社会生活诸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平等的权利。⑧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在评 定技术职称、评选先进、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方面与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扩大到个体、私 营企业。
参与改革调整结构在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参与企业改革、拓宽经营渠道 、调整结构方面,云南省政府亦出台了一些政策,如: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农村发展,
引导个体、私营经 济投身农业开发,并享受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创办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经济实体,开 展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经营。②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向外向型、科技型和基础产业建设方
向发展,个体、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兴办的企业,享受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③鼓励他们投身于高科技、高附加值领域,从事高科技产品开发的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可适
当放宽,其专利和先进技术经有关部门认定评估后,可折价作为股本和注册资金。④鼓励个 体经营者与外商及港、澳、台商合资、合作兴办企业,有条件的甚至可以到国外、境外经商
办企业,其境外企业返回本省投资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待遇。⑤鼓励有条件的私 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建设,凡是参与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和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农、林、水等农业综合开发的个体、私营企业,可比照享 受国有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等。⑥鼓励个体、私营企业承包、租赁、参股、控股、兼并或收
购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对兼并和收购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的个体、私营企业,可在三年 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⑦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参与东西部合作项目,并享受有关扶
持政策。
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环境与经营条件在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良好的 经营环境与经营条件方面,具体措施有:①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的政策疏导,在一些
基础性、公共设施领域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吸引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为他们提供法 律、政策、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②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和领导
责任制,对本地区、本部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工作全面负责,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进行宏观管理,研究决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产业导向等重大问题,并负责法律、法规和
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③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监察厅成立个体、私营经济 投诉中心,负责受理个体、私营企业的投诉,查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各种违纪行为。
提高个体、私营经营者的经营水平①着力加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 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有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抓好个体经营者的素质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明确市场管理程序,增强自 我保护能力。②充分 利用和发挥各类大中专院校的优势,发挥各级人才培训中心的作用,培养大批个体、私营经
济的管理人才。③要利用企业、机关下岗人员,鼓励他们充实到个体、私营企业当中,为他 们创造一定的优惠条件,并在生产经营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如国家公务员自愿从事个体、
私营经济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三年内带薪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后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并可享受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兴办个体、私营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④经批准提前退
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除享受有关退休待遇外,在法定退休年龄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 继续晋升职级工资等。⑤为了改变个体、私营经济小打小闹、墨守成规、粗放经营的问题,
在发展方向上鼓励他们打破家族式的管理模式,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走 "集团管理、股份合作、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道路。⑥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跨地
区、跨部门、跨行业经营,参股举办股份合作、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占 有控股权,促进企业重组、联合,解决重复建设和"小而全"的问题,把资源集中到最
优秀的企业家手中,提高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水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发展前景
存在的问题
认识和管理上的问题
党的十五大以后,虽然我们在理论上已确立了个体、私营经济 的地位,在实践中也逐步认识到了它的作用,但在部分领导干部中,仍对个体、私营经济存
在某种偏见,认为个体户是"暴发户"、奸商,和国营、集体企业不能相提并论;有的看不 到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为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无足轻重;有的甚至担
心它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拉大贫富差距,导致两极分化以至出现"私有化"。少数行 政管理和执法部门甚至借助权力对个体、私营经济吃、拿、卡、要,强摊硬派,使个体、私
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公正的对待和法律保护,严重地制约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仍不够宽松,放活的少,限制的多;办 实事的少,扯皮的多。更重要的是对已出台的政策还不能用足用好,虽然近年来国家、云南
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由于思想不够解放,落实、 执行政策的力度不够,所以收效甚微。
发展速度较缓慢
近几年,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其发展速度、 数量和水平与发达省区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1998年,云南省的个体工商户数在全国仅排
在第16名,私营企业户数排在倒数第8名。个体、私营经济总产值仅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8 %,而经济发达的省区已占到三分之一以上。云南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农、
林、牧、渔、商业、仓储、饮食服务、运输等行业,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少,名特优产品 少,外向型企业少,大企业、大集团少。此外,还面临着路子狭窄、资金不足、人才缺乏、
负担较重等困难。
地区发展不平衡
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从总体上看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从全省 来看其发展极不平衡。发展较好的个体、私营企业主要局限于昆明、玉溪、大理、曲靖、红
河等交通便利、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地区。1999年,这五个地区个体、私营企业户数和从业 人数分别占全省个体、私营经济户数的56.7%和56.8%,注册资金占76.5%,总产值占88.
7%,营业收入占6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71.8%。这五个地州(市)个体、私营经 济总量相当于其他十一个地州(市)的总和。其他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个体、私营企业
的发展还十分薄弱。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1999年昆明等五个地州(市)个体私营企业情况表
| 项目 |
昆明 |
玉溪 |
曲靖 |
红河 |
大理 |
| 企业户数(户) |
132083 |
69713 |
63162 |
83221 |
96949 |
| 占全省个体私营比重% |
16.9 |
8.9 |
8.0 |
10.6 |
12.3 |
| 从业人数(人) |
299641 |
144712 |
157446 |
188689 |
142712 |
| 占全省个体私营比重% |
18.8 |
9.1 |
8.0 |
11.9 |
9.0 |
| 注册资金(万元) |
876758 |
289215 |
124982 |
169279 |
153819 |
| 占全省个体私营比重% |
41.6 |
13.7 |
5.9 |
8.0 |
7.3 |
| 营业收入(万元) |
653316 |
346111 |
283038 |
290687 |
196560 |
| 占全省个体私营比重% |
24.0 |
12.7 |
10.4 |
10.7 |
7.2 |
| 总产值(万元) |
574688 |
431526 |
82473 |
147085 |
81120 |
| 占全省个体私营比重% |
38.8 |
29.0 |
5.5 |
9.9 |
5.5 |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万元) |
774281 |
437881 |
205570 |
154628 |
143656 |
| 占全省个体私营比重% |
32.4 |
18.3 |
8.6 |
6.5 |
6.0 |
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问题
云南的绝大多数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是通过守法经 营、勤劳致富的。但由于个体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企业
管理水平亦停留在一个较低层次上,加之设备、技术比较落后,经营行业涉及面比较宽,个 别个体经营者存在不少问题,如在经营上违章违法,偷税漏税;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缺少安
全常识及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或卫生条件的商品等。
发展前景在机构体制改革的浪潮中,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家行政事 业机关的改革,使大批有技术、有文化、有头脑,熟悉国家各项政策及运作规则,具有一定
法律常识的干部、工人、技术人员或知识分子从国有企业、机关单位分离出来,其中不少步 入了个体经营的行列。一部分人在个体经营中如鱼得水,在商海中大显身手,为云南省的个体、私营经济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随着下
一步国有企业和国家行政机关机构改革的深化,还会有更多素质较高的人加入到个体、私营 企业中,他们会为个体、私营经济带来新的观念、新的经营方法,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个体、私营经济的政治经济地位、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
我国的各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面对国家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和对国有资产进行重组的大 好时机,个体、私营经济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如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中,鼓励个体、
私营经济参与不同层次产业的建设与竞争,特别是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基础矿业和基 础产业领域的参股;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新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建设;积极引导非国有
经济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进入科技含量较高的科技、信息产业等。
国家在近期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特别强调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科技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在西部开发的过程
中,国家会增加对西部地区资金、人才、信息等多方面的投入,会为西部地区创造更为良好 的、宽松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这对于云南个体、私营经济来说,也是一个调整结构、扩
大经营领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大好时机。
随着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社会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多层次,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 高,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丰富多彩的需求将会对第三产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高的需求,为个
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一开始就以市场为导 向,完全可以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而从中获得长足发展。
为此,依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中提出的:"各级党 委、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从我省仍处于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低层次的实际出发,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坚持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规 模、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数量、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限制
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和放心、放胆、放手地发展个体、繁荣经济的方针,解放思想,放宽 政策,拓宽领域,完善机制,提高素质,参与改革,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的指导思想,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将在实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在 依法开发利用资源、投资融资、市场准入、税费负担、管理服务等方面获得公平对待;在登
记注册、经营范围、项目报批、许可证管理、土地使用、职称评定、科技成果评定、申报进 出口经营权等方面一视同仁。在积极促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
,云南的奋斗目标是:力争到2002年,使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在全省国内生 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5%以上,实现税收占全省各项税收的5%,从业人数占全省社会劳动力
总数的9%;经过10年努力,实现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的 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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