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划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所辖的区域。
重庆直辖市成立之初,辖区县(自治县、市)43个。其中,原重庆市辖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双桥区、合川市、江津市、永川市、綦江县、璧山县、大足县、荣昌县、潼南县、铜梁县、长寿县等11区3市7县;原万县市辖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梁平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等3区8县;原涪陵市辖枳城区、李渡区、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等2区1市3县;原黔江地区辖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等5县。
根据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关于"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开发三峡库区,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稳定的原则,重庆直辖市成立后对地、县一级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行政体制调整方案》,对地、县一级行政区划作了如下调整:
(1)撤销万县市及其所辖的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设立重庆市万县区。万县区管辖原万县市三个区的行政区域。同时,设立重庆市万县移民开发区,开发区设置党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为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与万县区的区委、区政府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受重庆市委、市政府委托,代管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6县,梁平县、城口县两县由重庆市直接管理。经国务院1998年5月22
日批准,万县区更名为万州区,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移民开发区。
(2)撤销涪陵市及其所辖的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涪陵区管辖原涪陵市两个区的行政区域。原涪陵市所辖的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4个县(市)由重庆市直接管理。
(3)撤销黔江地区,设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开发区设置党工委和管委会,为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受重庆市委、市政府委托,代管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调整后,重庆市现共管辖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等13个区;长寿县、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23个县(自治县);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等4个县级市,共40个区县(自治县、市)。
1999年末,重庆市共有664个镇、833个乡、87个街道办事处、20,582个村、2540个城市居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