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演单位--天津市代表团简介

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是跨入新世纪我国政治生活和文艺舞台上的一大盛事,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参演工作,市长和主管民族工作的副市长都作出指示,要求各有关单位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民族文化,唱响主旋律,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参演重大意义,全力做好各项组织工作。根据会演文件精神,经认真研究,决定报送反映藏汉师生情谊的大型儿童剧《尼玛·太阳》参加汇演,并组成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夏宝龙同志为团长,市民委主任李仁智同志为常务副团长,市民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分管领导为副团长,包括演职员和工作人员共70余人的代表团。

《尼玛·太阳》由天津儿童艺术剧院排演。编剧李景城为国家一级编剧,曾多次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导演马路(回族)为国家一级导演,曾多次荣获"五个一工程"和"文华"新剧目奖;主要演员有国家一级演员张淑婕,国家二级演员刘建辉(回族)、董青等。该剧1997年6月1日首次公演,已在天津、拉萨、北京、南京、上海等地演出359场,获得领导、专家、观众和新闻界的广泛好评。1999年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2000年荣获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和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优秀剧目奖。

在确定参加本届汇演后,天津儿艺在六易其稿、四次复排的基础上,对剧本、舞美、灯光、音响和舞蹈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天津代表团正上下齐心协力,克服时间紧、资金少、盛夏溽热等种种困难,加紧进行排练,决心向首都和全国各族同胞献上高水平、高质量作品,为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