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加强民族团结、繁荣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在北京隆重举行。为此,我省在过去优秀歌舞剧节目的基础上,创排了一台大型民族歌舞,以青海省演出团的名义参加此次汇演。
参加此次全国汇演的青海省演出团由我省民族歌舞剧团和海南州民族歌舞团联合组成。
青海省民族歌舞剧团始建于1950年,是由汉、藏、回、撒拉、土、蒙古、东乡、满等民族组成的集音乐、舞蹈为一体的综合艺术表演团体,现有演职人员200人,其中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55人。该国历史上曾产生过闻名国内的著名舞蹈家和音乐家,不少作品,如舞剧《智美更登》、民族歌舞《七彩江河源》、民族交响音乐会《百海风》、舞蹈《袖》、《金鼓》等,多次获省内、国内各种奖励。该团民族特色浓郁,时代特色鲜明。曾六次参加中国艺术节的演出,先后代表国家出访亚、非、拉、美等36个国家和地区,是我省艺术水平最高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海南州民族歌舞团是我省州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中的佼佼者。该团以编演地方、民族歌舞为主,面向基层,为农牧民服务。现有演职人员75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7人。剧团多部作品在省级、国家级各种比赛、展演中获得奖励。其中,舞剧《草原银河》、《霍岭之战》、舞蹈《情系源头》、《蕃舞新韵》、《博》、《圣洁》、《鄂尔恰》等极具地方民族特色,是该团的代表作品。1992年,全国第6期《舞蹈》期刊以"青海舞之海、舞在海南州"为题,全方位介绍该团,赞扬该团的办团方向。国务院曾授予该团"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